雅加达 - 检察官(JPU)表示,Ferdy Sambo没有强迫被告Arif Rachman Arifin销毁包含CCTV DVR副本的笔记本电脑。因此,检察官声称,起草的所有指控都被认为符合事实。

该声明是检察官在答复被告Arif Rachman Arifin的辩护备忘录或pleidoi时发表的。

检察官在2月6日星期一在雅加达南部地方法院的审判中说:“被告阿里夫·拉赫曼·阿里芬假设的强制力没有得到证实,因为证人费迪·桑博没有对被告阿里夫·拉赫曼·阿里芬的生命实施胁迫或真正的威胁。

与此同时,阿里夫提供了有关他通过破坏笔记本电脑来销毁闭路电视副本的行动的信息,这是费迪·桑博的命令。

后来,检察官辩称,阿里夫关于费迪·桑博精神压力的论点没有得到证实。虽然,在等级和职位上差异很大。

“以及提出的论点,即证人Ferdy Sambo对被告Arif Rachman Arifin施加了精神压力(未经证实,编辑),”检察官说。

这与西蒙教授的专家意见相对应。其中,有人说某人的行为给他人带来恐惧并不是不追究法律责任的有力理由。

检察官说:“并非每一种可能带来恐惧感的行为都是无法定罪被胁迫做某事或不做某事的人的基础。

被告Arif Rachman被认为参与了J准将死亡的妨碍司法案件,据说他在摧毁一台笔记本电脑方面发挥了作用,该笔记本电脑载有显示准将J在处决前几秒钟的闭路电视录像的副本。

在妨碍司法案件中,阿里夫·拉赫曼被指控判处1年监禁和1000万印尼盾的罚款。这是因为他的行为被认为违反了2016年第19号法律第49条第33条,该条涉及2008年第11号法律关于信息和电子交易的修正案,违反了《刑法》第55条第(1)款至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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