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GYAKARTA – 作为总统制政府的支持者,印度尼西亚有三个主要机构管理政府,即立法,行政和司法。这些机构中的每一个都有自己的职责。让我们看看总统制政府中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差异。
努鲁尔·胡达(Nurul Huda)的《国家机构法》(Law of State Institutions)一书中,立法机构是负责制定或制定国家所需法律的机构。被列入行政权力的国家高等机构的例子是MPR,DPR和DPD。
行政机构是被授权执行法律的机关。
在印尼,行政权力由担任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的总统持有。行政机构由总统、副总统、国家事务部、部长级官员、非部委政府机构组成
司法机构是役割于裁决政府机构挪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机构。因此,司法机构必须独立,不受政府干预。
在印度尼西亚,司法机构由最高法院(MA),宪法法院(MK)和司法委员会(KY)组成。
立法机构的职责
上述述述述,印度尼西亚的立法权由三个机构行使,即人民协商会议委员会(MPR),人民代表委员会(DPR)和地区代表委员会(DPD)。
2014年第17号法律规定,MPR是一个人民协商机构,由DPR成员和DPD成员组成。DPR和DPD成员由人民通过大选直接选举,VOI于2023年1月26日星期四支持。
民主党本身就是一个人民代表机构,由选举选出的政党成员组成。
同时,DPD的定义是区域代表机构,由人民通过大选直接选举的省级代表组成。
法律规定,人民协商会议有以下任务:
DPR的职责符合第14号法律,即:
同时,DPD根据法律的职责是:
行政机构的职责
行政机构的职责按其管辖区分组,包括:
司法机构的职责
上述指出,在印度尼西亚,司法机构由最高法院、宪法法院和KY组成。每个机构都有自己的职责。
最高法院机构有以下职责:
同时,宪法法院的职责包括:
司法委员会的任务是监督法官的行为和司法程序中的脏行为。
这是关于立法、行政和司法差异及其职责的信息。希望它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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