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交通部长Budi Karya Sumadi表示,使用不断发展的无人机技术系统需要通过诸如载人飞机等法规进行良好的监管。

12月18日星期五,安塔拉交通部长布迪·卡亚(Budi Karya)在雅加达的书面声明中说:“无人机可能出于不良目的而被滥用。无人机是航空安全,人员和土地资产的五大威胁等级之一。”

他说,未来无人机将不仅用于军事目的,爱好,摄影,制图或记录。但是,希望它可以在偏远地区提供Internet连接,甚至支持将物流/货物/包裹发送到某个地区的活动。

Budi Karya Sumadi看到这种情况后说,无人机可以为社区带来巨大利益。但是,如果管理不当,无人机可能会引起问题。

据交通运输部长说,应采取措施提高风险缓解能力,以确保遵守安全,保安和航空服务。

运输部长补充说,鉴于无人机稍后将在与有人驾驶飞机相同的空域中操作,因此对无人机操作也必须适用相同的规定,尽管采用的方法不同。

他说:“有关法规是针对无人机运输货物的航空公司认证,型号认证,注册和识别以及综合交通管理。”

当前,许多国家仍在根据每个国家的要求制定与无人驾驶飞机运输货物有关的监管框架。

运输部长希望尽快实现在全球范围内运输无人机的标准规范,以便以后的印度尼西亚能够参与无人机技术的使用,同时仍然优先考虑飞行安全性。

目前,印度尼西亚政府已经制定了有关无人机使用的法规,该法规已由交通运输部长2016年第47号PM法规阐明。

该规则是交通运输部长2015年第180号PM法规的改进,该法规涉及对印度尼西亚服务的空域中无人驾驶飞机系统的运行进行控制。

在交通部长条例第47/2016号中,规定了在许可证申请中提交损失保险文件的规定以及有关对疏忽和/或偏离无人驾驶飞机规定的制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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