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司法委员会提议废除《刑法法案》(RUU KUHP)第278条b项,该条款载有对任何不尊重法官或审判的人的刑事处罚。

“司法委员会(KY)人力资源、宣传、法律、研究与发展负责人(KY)司法委员会(KY)人力资源、宣传、法律、研发负责人Binziad Kadafi说:”在第278条b项的解释性表述中,通过举一个指责法官公正或不诚实的例子来攻击法官的诚信的定义,KY说,这可能会对诉讼当事人提出批评法官在审判中的行为, 11月14日,星期一。

第278条b款允许对任何不尊重法官或审判的人处以最多第二类罚款,如果他受到法官的警告或在审判法庭上攻击法官的廉正。

不尊重是指有损法官和法院尊严或不遵守法院规则的行为、言论或发表声明。

攻击法官的廉正所包括的要点是指责法官公正或不诚实。

“人们担心这可能会阻碍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委员会等各种监督机构(如司法委员会)的社区报告中跟进他们的指控,”宾齐亚德说。

此外,他说,在某些情况下,向司法委员会报告的法官试图将举报人与犯罪报告定为刑事犯罪。

他担心,“攻击法官的廉正”一词及其在《刑法法案》中的解释将促进这种策略的使用,这反过来又会使公众对法官和法院的批评权力保持沉默。

“因此,我们建议删除第278条b项的表述,”宾齐亚德说。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