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司法委员会提议废除《刑法法案》(RUU KUHP)第278条b项,该条款载有对任何不尊重法官或审判的人的刑事处罚。
“司法委员会(KY)人力资源、宣传、法律、研究与发展负责人(KY)司法委员会(KY)人力资源、宣传、法律、研发负责人Binziad Kadafi说:”在第278条b项的解释性表述中,通过举一个指责法官公正或不诚实的例子来攻击法官的诚信的定义,KY说,这可能会对诉讼当事人提出批评法官在审判中的行为, 11月14日,星期一。
第278条b款允许对任何不尊重法官或审判的人处以最多第二类罚款,如果他受到法官的警告或在审判法庭上攻击法官的廉正。
不尊重是指有损法官和法院尊严或不遵守法院规则的行为、言论或发表声明。
攻击法官的廉正所包括的要点是指责法官公正或不诚实。
“人们担心这可能会阻碍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委员会等各种监督机构(如司法委员会)的社区报告中跟进他们的指控,”宾齐亚德说。
此外,他说,在某些情况下,向司法委员会报告的法官试图将举报人与犯罪报告定为刑事犯罪。
他担心,“攻击法官的廉正”一词及其在《刑法法案》中的解释将促进这种策略的使用,这反过来又会使公众对法官和法院的批评权力保持沉默。
“因此,我们建议删除第278条b项的表述,”宾齐亚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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