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惹—在法庭上的程序法领域,被告有时间提交例外。该术语在法庭诉讼中成为该系列之一。那么,什么是例外呢?
什么是例外在印度尼西亚大词典(KBBI)中,例外有几个含义,其中之一是辩护不冒犯指控信(诉讼)的内容,但包含法院驳回原告提出的案件的申请,因为它不符合法律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辩护人向检察官提出 - 因为被告患有精神疾病。
在 pa-pekanbaru.go.id 网站上,例外情况是被告对原告提起的诉讼提出的答复。但是,应当指出,例外情况与正在审理的案件的主题事项无关。
对手续性质的事项提出例外。被告人亦毋须就案件主题使用该途径,但例外可令他受惠。例外情况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供,也可以口头交付。
在法院调解失败后的第一次听证会上,在答复原告人的诉讼信时,可以提出例外。
然而,当被告人不准备作出例外时,法官小组将在下一次聆讯中给予另一个机会。
异常类型在实践中,例外有三 种类型,即过程性例外、超出权限的程序性异常和实质性异常。每种类型都有其各自的特征。这三者的含义如下。
进程异常此过程的执行基于诉讼或起诉书的形式有效性。这一条件是根据被告人向法院提出的一项请求而提出的,即对他的诉讼不可受理。
超出权限的流程异常引用Hukumonline的话,这个例外有几种形式,即无效的特别授权书的例外,人格错误例外,同上Ne Bis的例外和晦涩的诽谤例外。
物料异常重大例外是指被告人要求法官审查正在进行的案件,因为诉讼的假设不符合民法(物质法)。
异常示例如上所述,该例外可用于使被告人受益。最近的免责例子之一是涉及 Ferdy Sambo的刑事案件,他是一起预谋谋杀和妨碍司法(OOJ)案件中的被告,该案件涉及J准将的死亡。
在检察官提出指控后,被告的法律顾问小组组长立即向法官小组宣读了例外情况。
法律顾问小组在一份声明中说,联合警察的起诉书不小心,其中之一是因为没有详细描述这些事件。
此外,被告的律师亦对司法上诉法庭的指控提出异议,这些指控不谨慎,有悖于法律条文,因为指控的构成是将一个刑事案件的控方分开(拆分)来执行的。
所传达的解释包括许多事情。然而,从对例外的描述来看,Ferdy Sambo的法律顾问团队得出结论,检察长的起诉书是以模糊的方式起草的(晦涩的诽谤),不一致,不清楚和不完整的。原告人认为,必须宣布此条件的存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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