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他的意图只是以一种不寻常的方式拍摄他的爱人的照片。但这名学生却被勒令因违反规定而被处以最高5300万印尼盾的罚款。
10月10日星期一,一名学生在南洋理工大学(NTU)驾驶无人机拍摄他的女朋友和朋友的照片,被法院罚款5000新元。他被证明是违反了无人机规定,正如亚洲新闻频道所引用的那样。
徐子洲(25岁)承认在中环机场5公里范围内驾驶无人机而没有有效的活动许可证。还考虑了与无人机操作条例有关的另外两项指控。
徐于2021年5月28日从在线购物平台Shopee购买了一架DJI Mavic Air 2无人机。这名持有学生证的中国学生拿起一架568.5g无人机,在他正在学习的新加坡国立大学周围进行了几次试飞。
2021年6月1日,徐先生遇到了女友和一位朋友,继续前往南洋理工大学云南公园。
徐用无人机拍摄了他在那里的女朋友和朋友的照片和视频。
当天16:30左右,新加坡民航局(CAAS)检测到无人机在平均海平面以上518.37英尺(158米)的最大高度飞行,距离中央机场不到5公里。
被派往云南公园的CAAS官员看到徐驾驶无人机,并要求他降落。
根据无人机的飞行记录,徐某当天已经飞行了五次,总飞行时间为18分钟。
根据CAAS规定,在各种条件下在户外进行的无人机活动需要2级活动许可证。这包括:如果无人机将用于娱乐目的,其总重量为25公斤或以下,如果飞行距离民用机场或军事空军基地5公里以内,并且无人机在海拔200英尺以上的高度飞行。
如果徐某申请此类许可证,CAAS将要求他按照安全操作条件操作无人机。
在没有有效活动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中央机场5公里范围内操作无人机,徐可能会被判入狱长达两年,罚款高达5万新元,或两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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