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来自反腐败委员会(KPK)的检察官要求前勿加泗市长拉赫马特·埃芬迪(Rahmat Effendi)被判处九年零六个月的监禁和10亿卢比的罚款,原因是采购商品和服务以及贝卡西市政府内部职位的腐败案件。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99年第31号关于根除腐败的第12条b款、第12条f款、经2001年第20号UURI结合《刑法典》第65条第1款修正的12条f款。检察官还对拉赫马特·埃芬迪(Rahmat Effendi)的判决表示了加重处罚,即不支持政府计划以消除作为国家行政人员的腐败。

与此同时,减轻处罚的因素是拉赫马特·埃芬迪在审判期间彬彬有礼,从未被定罪。此外,检察官还要求拉赫马特支付超过80亿卢比的替代资金。根据他的说法,如果他不付款,他的财产将被没收,以便拍卖,以支付替代款项。“如果拍卖不够,那么他将被判入狱两年,”他说。然后,检察官还要求法官小组撤销当选为公职人员拉赫马特·阿芬迪五年的政治权利。“自被告服满主要刑期以来计算得出的,”检察官说。

与此同时,拉赫马特·阿芬迪(Rahmat Effendi)的法律团队要求在两周内准备一份辩护备忘录,以便在阅读法官小组的判决之前提交。

此前,拉赫马特·埃芬迪(Rahmat Effendi)被指控收受100亿卢比的贿赂,该贿赂来自整个贾亚村的土地收购阴谋,以利于水圩田开发。此外,Rahmat还被指控从勿加泗市政府内部官员和ASN的存款中获得71亿印尼盾,以拍卖头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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