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法律和人权部长(Menkum HAM)Yasonna Hamonangan Laoly表示,印度尼西亚在实践宗教自由方面有着悠久的经验,甚至自独立前的殖民时代以来也是如此。
“总的来说,宗教生活和宗教宽容并不像一些国际报道中所包含的那么糟糕,”安塔拉9月13日星期二报道的Yasonna Hamonangan Laoly说。
Yasonna在虚拟广播的题为“宗教自由,法治和跨文化宗教素养”的国际会议上传达了这一点。
Yasonna说,随着对人权的尊重增加,印度尼西亚的宗教自由和宽容问题在改革期间有所增加。
Yasonna说,当自由权成为一项排他性权利时,印度尼西亚也面临着挑战,只有一群人才能享受,而不尊重他人来拥抱不同的宗教和信仰。
“像这样的情况需要通过让所有基于不同宗教和信仰的利益相关者参与进来来进行全面处理,”他说。
在这一点上,Yasonna强调了法律在印度尼西亚维护公共秩序,规范生活和宗教自由方面的作用的重要性。
他解释说,总的来说, 法治是一种努力,旨在保护社会的所有组成部分,不受任何一方的歧视和干预。
他说,要实施法治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执行法律规则的能力和公众遵守这些规则的意识。
Yasonna说,宗教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在《国际公约》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第18条第(1)款中得到保障。文章指出,每个人都有思想、信仰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他补充说,这项权利包括建立自己选择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拥有的自由,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还是在封闭的场所,在崇拜、遵守、实践和教学活动中实践他的宗教和信仰。
“这包括坚持或选择自己选择的宗教的自由,”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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