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朗 - 西冷市警察缉毒股设法在他位于帕布阿兰区的家中逮捕了2名甲基苯丙胺毒贩。塞朗市警察毒品调查股股长AKP阿古斯·艾哈迈德·库尔尼亚(AKP)表示,逮捕是在他的政党收到公众关于该地区毒品贩运的报告后进行的。

“在收到公众的报告后,由塞朗市警察局毒品股的卡尼特一世率领的警官伊普达·哈迪安(Ipda Hadian)立即前往TKP(犯罪现场)进行逮捕,”AKP Agus于9月7日星期三晚上通过短信说。

Agus解释说,在逮捕时,两名姓名为MA(31)和AP(21)的肇事者被发现是证据,在MA房间的衣柜里有一个装有甲基苯丙胺的大塑料包装,一个装有甲基苯丙胺的塑料包装和七个装有水晶甲基苯丙胺的小塑料夹。

当被问及时,最高法院承认从美国获得甲基苯丙胺,这被列入人民通缉名单(DPO)。

“在接受审讯后,有人解释说,发现的甲基苯丙胺属于美国,被委托给最高法院,目的是让最高法院帮助美国分发甲基苯丙胺麻醉剂,”阿格斯解释说。

MA被美国承诺为1,000,000印尼盾的工资用于流通货物。不仅如此,肇事者还被许诺获得甲基苯丙胺。

“肇事者MA被承诺支付一百万的薪水。当马哥在潘德格朗广场拿走毒品时,美联社由他护送,“他解释说。

最高法院和美联社的肇事者受第114条以及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32条的约束,最高刑期为2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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