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消费者机构基金会(YLKI)Sudaryatmo的日常管理表示,电子商务中的外国卖家必须是印度尼西亚的法律实体,以便他们遵守该国现行的法律规则。

“到目前为止发生的事情是,卖家在国外,通过印度尼西亚的外国电子商务与印度尼西亚消费者进行交易,”Sudaryatmo在7月9日星期六在雅加达,安塔拉收到的一份声明中说。 

据他介绍,这包含在进口类别中,卖方应该在印度尼西亚。“因此,如果有问题,消费者可以立即提出投诉,而不是一直以来向平台投诉。这样,它将对消费者更公平,“Sudaryatmo说。

印尼政府被认为需要坚定地监督电子商务平台上的贸易。据他介绍,这条规则非常重要,特别是在消费者保护方面。

“在电子商务中销售产品的外国卖家必须是印度尼西亚的法律实体,以便如果有的话,他们可以追究国家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在进行交易时将受到保护。这些来自国外的卖家也可以被征税,所以国家有收入,“他说。

电子商务专家Hadi Kuncoro也揭示了消费者保护在电子商务中的重要性。它绝对必须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

“这是必须的。如果它曾经是一个联络中心,是的,现在通过数字技术还有其他投诉,所以它进一步加强了它,“他说。

哈迪说,消费者保护需要对所有产品进行,特别是对于化妆品等用于人体的产品,以及维生素等消耗的产品。

“电子商务组织者必须承担责任,并确保货物具有分销许可证。商务部还必须进行监督。如果是药物,BPOM必须进来,“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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