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法律和人权部长(Menkumham)Yasonna H. Laoly强调批准《惩教法案》成为法律,以加强印度尼西亚的惩教系统。这项法律有望加强少年刑事司法系统中通过的恢复性司法的实现和实施以及国家刑法的更新,“法律和人权部长Yasonna H. Laoly通过7月7日星期四在雅加达收到的书面声明说。警察科学学院犯罪学教授表示,惩教服务是与综合刑事司法系统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之一。综合刑事司法系统在囚犯、儿童待遇和协助公民的预审、判决和判决后阶段组织执法工作。惩戒服务作为综合刑事司法系统的一部分,其管理所依据的是惩戒系统,该系统是关于以综合方式履行惩戒职能的方向、限制和方法的命令。无论是在惩教人员,囚犯,儿童,受助公民和社区之间,“部长说。
Yasonna说,作为一个系统,囚犯,儿童和受助公民的待遇是通过惩教职能进行的,这些功能包括服务,指导,社区指导,护理,安全和观察,坚持尊重保护和实现人权。它符合《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随着1998年第5号法律的诞生,印度尼西亚也批准了该公约,“他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此前曾在全体会议二级会谈期间将《惩教法案》通过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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