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暴力侵害妇女问题全国委员会(Komnas Perempuan)副主席Mariana Amiruddin表示,为了在社会中建立人权文化(HAM),有必要防止酷刑。
“被国家官员视为惩罚的正常一部分的酷刑是必须避免的”,Mariana Amiruddin在6月 27日星期一在雅加达举行的题为“TPKS(性暴力法)法犯罪行为中的性暴力”的网络研讨会上说。
因此,据他说,国家需要建立一个保护机制。迄今为止,他的政党认为缺乏保护所称酷刑的适当机制,肇事者在侵犯免受酷刑的权利方面逍遥法外。
此外,据他说,有必要建立一个有效的预防酷刑框架,以确保在印度尼西亚人人有权享有自己的人格完整。
她举了一个在拘留期间发生的性酷刑的例子,作为惩罚的一部分,女囚犯没有与子女一起进行母乳喂养。
然后,一些女囚犯在生殖健康方面得不到医疗援助,如月经、怀孕、分娩和护理。
“虽然不是惩罚的形式,但缺乏妇女产妇权利的设施也被称为酷刑, ”她说。
马里亚纳说,不仅女性,而且男性也遭受性折磨,包括当有人被当局强迫通过身体和非身体骚扰她来认罪时。
另一个例子是男性拘留所中的性暴力,这种行为发生在其他囚犯之间,监狱官员知道并容忍这种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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