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青年司法部长特别犯罪调查局的调查检察官小组已将六家公司列为2016-2021年钢铁,合金钢和衍生产品进口腐败嫌疑人。

“我们已经将包括PT BES,PT DSS,PT IB,PT JAK,PT PAS和PT PMU在内的六家公司列为嫌疑人,”据Antara报道,总检察长办公室(Jampidsus Kejagung)Supardi的青年司法部长调查主任说, 5月31日星期二。

Supardi解释了六名公司嫌疑人的角色。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六名腐败嫌疑人中的每一名都通过嫌疑人拥有的海关服务管理公司(PPJK)PT Meraseti Logistik Indonesia申请进口铁或钢和合金钢,其首字母缩写为BHL。

Supardi继续说,为了通过进口程序,BHL和T嫌疑人通过犯罪嫌疑人Banurea或TB在贸易部外贸总局进口局处理了解释信(Sujel),他在2017-2018年期间担任Kasubag TU进口局。

这是由BHL和T完成的,目的是从港口/海关区移除铁或钢和合金钢,就好像进口是为了国有企业进行的国家战略项目。

Supardi在他的解释中还提到了一些国有公司,即PT Waskita Karya(Persero)Tbk,PT Wijaya Karya(Persero)Tbk,PT Nindya Karya(Persero)和PT。佩尔塔米纳气体(佩尔塔加斯)。

“通过sujel,海关和消费税局发布了六名企业嫌疑人进口的钢铁和合金钢,”supardi说。

根据贸易部外贸总局进口局发布的《说明书》,六名企业嫌疑人从中国进口的钢铁和合金钢可以超过六名企业嫌疑人拥有的PI(进口批准)中的进口配额进入印度尼西亚。

“在钢铁和合金钢进入印度尼西亚领土后,六家所谓的公司以比当地产品更便宜的价格出售给市场,因此当地产品无法竞争,”他说。

因此,总检察长办公室评估认为,六名企业嫌疑人的行为给国内钢铁生产系统和工业造成了损失,或对国家经济造成了损失。

六名公司嫌疑人违反的行为违反了2014年第7号法律第54条第(3)款,该法律涉及贸易以及贸易部长的多项法规中规定的进口许可证豁免条件。

由于他的行为,6(六)名公司嫌疑人涉嫌违反《反腐败法》第3条第2条第(1)款的规定。《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

此外,嫌疑人还被指控犯有2010年关于防止和根除洗钱罪的第8号法律第3条或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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