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一名首字母缩写为AR的居民被DKI雅加达环境局发现燃烧垃圾。由于他的行为,AR被处以50万印尼盾的罚款。

DKI环境局Yogi Ikhwan的公共关系表示,AR因违反DKI 2013年第3号区域法规第130条第1b款而被罚款,该条例涉及废物管理和造成空气污染。

“2022年5月19日,雅加达环境服务部落镇压了AR肇事者,因为他们被发现在雅加达南部的Jl Kebagusan Raya焚烧垃圾,”Yogi于5月30日星期一告诉记者。

Yogi强调,露天焚烧废物会导致有害化学物质容易在空气中传播。

他继续说,任何类型的废物,无论是塑料,木材,纸张,树叶还是玻璃,都会释放出许多有毒污染物,即颗粒物(PM2.5或PM10),CO,SO2,NOx和VOC。

“除了烟雾,公开焚烧垃圾会产生有毒的灰烬残留物,如汞、铅、砷等。这些残留物会损害健康,并杀死植物,“他解释说。

众所周知,在2013年Perda第3号中,第126条规定,禁止所有人:a.在06.00 WIB以外将垃圾处理到TPST和垃圾填埋场到21.00 WIB;b.将垃圾扔进河流/时间/运河,水库,原地和污水处理;c.在道路,公园和公共场所处理垃圾;d.未经许可将垃圾处理到TPST或垃圾填埋场;e.燃烧污染环境的垃圾;f.插入和/或处理废水;f.在道路,公园和公共场所插入和/或处置废物;d.未经许可将垃圾处理到TPST或垃圾填埋场;e.焚烧污染环境的垃圾;f.插入和/或处置废水;垃圾进入该区域;例如:在道路、绿道、公园、河流、溪流、运河、水道、公共设施、社会设施和其他类似场所处理、堆积、储存垃圾或动物尸体;h.处理车辆垃圾;i.使用机动车将垃圾处理到投票站;j.在投票站疏浚或清除垃圾,但清洁工为本署的利益除外;k.在指定的处置场/地点以外处置废物;l.管理废物 造成污染和/或破坏环境;m. 以运输方式运输废物,不以运输废物为目的;和/或。使用道路主体作为TPS。

然后,在第130条中,规定州长可以以强迫金钱的形式给予行政制裁:a.任何故意或被证明在规定时间表之外扔垃圾的人,都要受到高达10万卢比的强制资金;b.每个人都有意或被证明处理,将垃圾和/或动物尸体堆积到河流/时代/运河,水库,原地, 道路,公园或公共场所的下水道,最多可被强制支付50万印尼盾;c.每个人故意或被证明从车辆上扔垃圾,最多可被强迫支付50万印尼盾;丹德。每个人故意或被证明在TPS疏浚或清除垃圾,导致垃圾变得分散,在指定地点/处置地点之外处理垃圾,最高可强制罚款50万印尼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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