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穆斯林消费者基金会(YKMI)的律师提交了一封反对信,反对发布卫生部长(Menkes)关于确定COVID-19疫苗类型的法令(SK)。

“YKMI于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提出了行政异议,”YKMI律师Amir Hasan在5月27日星期五引用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异议是2014年第30号法律规定的一种机制,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一个范围。

他说,反对的原因是因为卫生部 的法令规定了用于COVID-19的疫苗类型,仍然使用非卤疫苗。

“虽然马的命令要求政府保证疫苗的清真性,但这显然是行政部门对司法机构的蔑视,”他说。

与此同时,另一位律师Ahsani Taqwim Siregar表示,卫生部长的决定不包括哪些疫苗是清真和哈拉姆疫苗。

“公众没有得到有关疫苗清真信息的透明度。为什么不遵守马英九裁决和清真产品保证法,这显然对穆斯林有害,“他说。

在卫生部的法令中,疫苗类型为PT Bio Farma(Persero),阿斯利康,康希诺生物制剂公司,中国制药集团公司(国药集团),强生公司,Moderna,Novavax公司,辉瑞公司。和BioNTech,Sinovac Biotech Ltd.和Anhui Zhifei Longcom Biopharmaceutical Co.,Ltd.。

“清真疫苗很少,更多的是非呼气疫苗,”他说。

在行政反对信中,YKMI要求卫生部长撤销并修订卫生部长的法令。

“为了让卫生部长遵守最高法院的裁决,保证疫苗的清真性,否则根据政府行政法,我们将起诉法院,”他解释说。

此前,最高法院发布了2022年4月14日第31P/HUM/2022号法令,批准了印度尼西亚穆斯林消费者基金会(YKMI)的重大测试权诉讼。该裁决命令政府保证用于COVID-19的疫苗类型的清真性。

随后,卫生部长Budi Gunadi Sadikin发布了卫生部长的法令HK.01.07 / MENKES/1149/2022,关于确定实施COVID-19疫苗接种的疫苗类型。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