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关于土地储备的讨论花费了很长时间。最后,关于土地储备的文章出现在《综合法》中,尽管它仍然非常有限。

印尼房地产观察首席执行官Ali Tranghanda对此表示赞赏,尽管他认为这仍然遥遥无期。土地储备概念应能够为满足低收入社区(MBR)和城市社区的住房需求提供新鲜空气。

有了土地储备,这意味着可以控制现有土地的增加,以便仍有可能负担得起。土地储备的概念本身是控制土地价格的一种手段,也是印度尼西亚房地产观察自2009年以来提出的概念。

第125至130条讨论了《综合法》中有关土地储备的条款,由中央政府进行组建。至少有30%的国有土地专用于土地储备,并将由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将以土地使用权,建筑物使用权和使用权的形式授予土地储备管理权。

“即便如此,印度尼西亚房地产观察认为,没有专门为人民提供住房的东西。考虑到目前的土地储备更侧重于为公共目的提供土地,需要单独讨论和撰写关于为低收入和城市住房提供土地储备的文章。 ,社会利益并支持对特殊经济区(KEK)和工业的投资,“阿里在10月12日星期一向VOI发表的声明中说。

在这方面,阿里认为,最好将住房土地储备银行归住房中介机构管理,而不是与土地储备监督委员会合并。鉴于住房的跨部委特征,该住房机构将由总统领导,从PUPR部,财政部,内政部,贸易部,ATR / BPN部到社会事务部。

阿里说,用于居住的土地储备不仅将来自现有的国有土地,而且不必通过购买土地来获得。实际上,根据他的说法,BUMN / BUMD土地必须部分准备为土地储备,包括土地,这是私人开发商通过平衡占用来承担的义务。

并非所有用于住房的土地都具有管理权。管理权是有用的,因为政府可以自由管理其土地的合理使用,以避免土地投机。但是,它需要进一步确认,因为在1960年的《基本农业法》中,没有关于管理(HPL)的法规。

此外,根据第137条,现有土地储备的供应将得到管理并交给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土地储备机构; BUMN / BUMD,以及州/地区拥有的法人实体;或中央政府任命的法人实体。还必须加强该地区的土地储备,因为这将与适应当地空间规划密切相关。

阿里说:“必须鼓励土地储备的概念,以便社区可以通过控制土地价格来获得适当的住房,这应该由土地储备来完成。”

此外,迄今为止,印度尼西亚还没有制定住房计划的路线图蓝图,这使得住房计划无法独立运行。据阿里称,土地储备的概念,外国所有权,住房储蓄以及其他因素,仍然是困扰全国的战略性住房规划中没有适当联系的部分。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