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新加坡法院已经就一个独特的案件做出了裁决。当一位父亲希望他16岁的女儿接种疫苗,但他的前妻反对时。

最后,法院裁定支持一名希望他16岁的女儿接种疫苗的男子。

然而,这名少年的父亲被命令向他的前妻支付2000新元的法庭费用,以允许他们的女儿在法庭诉讼期间首次注射COVID-19。

地区法官Kenneth Yap完全重视儿童对疫苗接种的偏好。他说他以合理的方式做出了决定。

这位49岁的父亲是英国公民,也是新加坡的永久居民。而孩子的母亲是53岁的新加坡公民。

他们于2003年结婚,2005年生了一个女儿。这名男子于2015年成功提出离婚,此后再婚。

他们的女儿现在16岁,在新加坡学习,她的父母共同监护她。据她的父亲说,她的治疗安排没有问题,关于这名青少年是否应该接种COVID-19疫苗。

女孩的父亲于10月向家庭司法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他的女儿自行决定接种COVID-19疫苗。

这位父亲认为这是他女儿最好的决定,特别是考虑到政府与病毒共存的政策以及当时新加坡越来越多的COVID-19病例。

由律师钟廷辉代理的男子展示了各种新闻文章和政府机构的呼吁,即COVID-19疫苗可以安全地用于青少年。

钟廷辉说,是他客户自己的女儿想接种疫苗,同时附上一张手写的便条,上面写着想要打针,原因有两个:防止自己在感染病毒时患上重病,并与朋友交往,出国探望祖父母和亲戚。

这名女孩还被宣布在医学上适合继续接种疫苗,以前对疫苗或药物或医疗条件没有过敏反应阻止她接种疫苗。

这位母亲辩称,由于她未满21岁,她们的女儿必须得到共同父母的同意,而且她的前夫没有理由允许孩子在这件事上自己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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