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国家警察刑侦部门透露了一个银行客户盗窃帐户和在线交通应用程序的集团。根据披露结果,该集团从数千个被盗账户中获利210亿印尼盾。

国家警察公共关系司司长Argo Yuwono说,从集团的披露中,有10人被定为犯罪嫌疑人。它们包括AY(19),YL(25),GS(26),J(50),K(53)和RP(18),KS(28),CP(27),AH(34)和PA( 38)。

Argo于10月5日星期一对记者说:“关键是他们报告的损失约为210亿印尼盾。”

当6月Grab社区和公司有警方报告时,就揭露了侵入银行帐户的集团。随后,该报告得到了跟踪,并成功逮捕了犯罪嫌疑人。

根据调查结果,在不同地点发现了肇事者。但是,其中大多数都位于苏门答腊巨港附近。

他说:“调查人员发现了3个地点。肇事者在Luwung Gajah地区,然后在Tulung Selapan和在巨港。”

事实上,从犯罪嫌疑人的调查结果来看,自2017年以来,他们设法闯入了3,070个银行客户账户。因此,他们获得的总金额约为190亿印尼盾。同时,其余的都是通过入侵Grab帐户获得的。

他说:“(损失)20亿卢比。其余的是银行业务。”

在违反客户帐户的行为中,犯罪者使用与客户联系的方式。他们假装是银行雇员,要求客户提供帐户密码。

Argo说:“作案者似乎是从银行来的,所以他们可以更新系统和其他人。于是,他打电话给银行客户,却没有提供密码。此后,一切都可能被破坏。”

此外,犯罪嫌疑人使用了部分犯罪所得。他们用这笔钱来满足个人需要。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用这笔钱买了汽车和房屋。

他说:“犯罪嫌疑人已动用的金额为80亿印尼盾。”

对于嫌疑犯,他们的行动受制于《 ITE法》第30条第1款,第46条第1款和第32条以及《刑法》第363条。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