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西爪哇的Ciamis地区法院根据检察官的要求,判处亵渎案被告M Kece10年徒刑和减刑。

"被告被判处10年徒刑,减去逮捕和处理期间的时间,"首席大法官Vivi Purnamawati在4月6日星期三在Ciamis地区法院宣读亵渎案审判的判决时说。

首席法官表示,根据审判结果,被告M Kece在法律上令人信服地被证明犯有广播虚假新闻或报道罪。

M Kece的行为还故意在社区中引起麻烦,因为他的行为在法律上被按照1946年关于《刑法条例》的第14条第1款以及《刑法典》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和犯罪威胁进行法律处理。

对被告的判决符合公诉人10年徒刑的要求,没有对M Kece给予宽大处理。

Vivi转达说,可以减轻被告刑期的事情,即礼貌和从未接受过判决,被认为与他一再玷污伊斯兰教的行为不相称。

此外,他继续说,让他感到压力的事情是因为被告有意分享不正常的祈祷教义,然后故意通过互联网传播,不仅扰乱了印度尼西亚的穆斯林,而且扰乱了全世界的穆斯林。

"法官小组认为,他的学位可以等同于被定罪的人,"他说。

宣读判决书后,法官小组要求被告对判决作出回应。"还在想,"被告M Kece说。

亵渎案的审判随后结束,然后被告立即被带到Ciamis监狱,由警察严格看守。

M Kece的律师Martin Lukas Simanjuntak表示,法官的决定令人失望,因为被告没有减轻处罚的因素。

他说,根据可以减轻的事实,被告从未被定罪,并且在审判期间表现良好,这在其他案件中是宽大处理的考虑因素。"这是非常不公平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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