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印度尼西亚雇主协会(Apindo)发出了关于国家罢工计划的呼吁,传闻该罢工计划是由工人或劳工在批准《劳动创造法案》中的劳动力集群之前实施的。

“ Apindo呼吁会员公司能够向工人或劳工提供有关罢工规定的教育,包括在罢工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的制裁,特别是在2003年关于人力的第13号法律中。” 10月1日《美国之间》引述Apindo Hariyadi B. Sukamdani董事长。

关于劳工罢工的规定在2003年第13号法律中关于人力的第137条中作了规定。应当指出,罢工是由于谈判失败而合法,有序和和平进行的工人的基本权利。

有关劳工罢工的规定将在Kepmenakertrans第10号中进一步讨论。 23/2003第3条规定,如果罢工不是由于谈判失败而进行的,则该罢工可被称为非法。

第四条人力和移民部长法令还指出,谈判失败的意思是,由于企业家不愿谈判而未能达成解决劳资关系纠纷的协议。

哈里亚迪说:“除此之外,可以说这次罢工是非法的,具有法律后果和制裁。”

Apindo还引用了DKI总督条例No.关于遏制和应对COVID-19大流行的努力的88/2020第14条第(1)款。在本文中写道,为了共同健康,不允许公众或员工聚集在一个地方。

他说:“违反这些规定也将根据有关COVID-19的适用法规受到制裁。”

此外,Apindo还呼吁Apindo成员公司中的所有员工遵守现行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哈里亚迪说:“这尤其与是否进行法律罢工有关,以及我们目前共同面对的克服COVID-1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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