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戎不碌警方揭露假钞流通在穆阿拉昂克巴士总站附近的夜市
插图。(照片:安塔拉医生)

雅加达 - 丹戎不涠港度假村警察(Polres)透露了所花费的假钞的流通,包括在雅加达北部Penjaringan的Muara Angke巴士总站附近的夜市。

丹戎不碌港警察局局长AKBP Putu Kholis Ariana表示,两名嫌疑人因追踪巽他克拉帕地区警察的假钞流通和丹戎不碌港警察刑事调查组人员的网络巡逻而被捕。

"在这里,我们可以揭露使用假币购物的肇事者和肇事者。假币包含10,000印尼盾,20,000印尼盾,50,000印尼盾和100,000印尼盾面额,"Putu在雅加达北部说。,3月26日星期六。

第一名嫌疑人是一名首字母为RK(25)的工人,他是西雅加达坦博拉分区的居民,他于3月21日星期一被巽他克拉帕地区警察逮捕,因为他被发现使用面额为10万盾的假钞交易衣服。

RK因其行为被控犯有第36条以及2011年关于货币的第7号法律第26条、《刑法典》第244条和第245条。

第二名嫌疑人是一名首字母缩写为FR(21)的男子,他被丹戎不碌港警察Satreskrim人员根据Facebook社交媒体网络上的搜索逮捕。"我们可以从网络巡逻的结果中透露,有些账户上传假钱,"Kholis说。

为了找到出售假币的账户,Satreskrim Polres Tanjung Priok的成员实施了"卧底购买"方法或假装是买家,并以150,000卢比的价格订购了六张面值为50,000卢比的假钞。

警方设法通过探险服务追踪嫌疑人FR的位置,嫌疑人在那里发送了假币。被捕后,位于丹戎不碌地区的FR无法移动。

"当我们想以假币的形式发送包裹时,我们逮捕了嫌疑人FR,"Kholis说。

FR使用某些设备(例如打印工具,切割工具和HVS纸)经营自己的假币业务。

从逮捕中,警方没收了数十张伪造钞票的证据,分别为10,000盾,20,000盾和50,000卢比。

由于他的行为,FR现在与2011年关于货币的第7号法律第26条、《刑法典》第244条和第245条一起与第36条纠缠在一起。

除了这两名嫌疑人外,丹戎不碌港警察局局长还在追捕另外两名嫌疑人,他们的名字已被列入通缉名单。

两名DPO嫌疑人是AD,他们两次向RK提供100,000卢比面额的假币,以及DEA,他们以一到三的价格向可疑的FR提供假币。

丹戎不涠港警察局局长AKP Sang Ngurah Wiratama解释说,一对三方法是一种交易计划,假币买家必须存入真钱,其价值是他们想要购买的假币名义价值的三分之一。

"因此,例如,如果您以100,000卢比的真钱购买它,您将获得300,000卢比的假币。这是三分之一,"维拉塔马说。

维拉塔马补充说,只有当消费者需求至少达到100万盾时,才会生产假币。

"但是,如果没有对100万盾的需求,即使材料总是准备好,他也不会制造或增加库存,"Wiratama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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