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日本一家法院上周五下令中央政府根据现已失效的优生学保护法赔偿一名男子的强制绝育,这是全国范围内提起的类似指控中的第二项决定,这可能会影响未来的案件结果。

东京高等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裁决,认定1948年的法律违宪,并判给化名北田三郎的78岁原告赔偿1500万日元,约合1,832,284,756印尼盾。最初,东京居民要求3000万日元。

1957年,14岁左右的北田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绝育,因涉嫌在东北部宫城县犯罪而被安置在儿童福利机构。他于2018年5月在东京地方法院起诉政府。

"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我觉得自己梦想着得到这个判决,而且充满了情感,"据共同社3月11日报道,Kita在高等法院裁决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与此同时,主审法官平田裕(Yutaka Hirata)在判决后发表了法官很少的评论,他说:"我希望原告在此之后过上幸福的生活。当然,政府以及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责任创造一个没有任何歧视的社会。

截至2018年,日本各地的九家法院也提起了类似的诉讼,但到目前为止,只有大阪高等法院在2月份下令国家赔偿。

一些日本法院此前曾强调该法律违宪,但由于强制操作20年后诉讼时效到期,因此驳回了损害赔偿要求。

在Kita的案件中,东京地方法院于2020年6月承认,强迫手术侵犯了他选择是否根据日本宪法第13条保障生育孩子的自由。但是,它拒绝了损害赔偿要求,称诉讼时效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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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高等法院插图。(维基共享资源/663高地)

上个月,大阪高等法院成为第一个对强制绝育判处赔偿的人,称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因为它"完全违反正义和公平"。

当时,法院命令该州向三名原告支付总计2750万日元或约3,359,188,720印尼盾。

在大阪高等法院代表原告的律师发表声明,称东京高等法院正在履行其职责,并敦促政府不要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就像他们在大阪高等法院获胜后所做的那样。

另外,内阁官房长官松野弘和(Hirokazu Matsuno)周五表示,在与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后,政府将考虑是否对东京高等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

"对于生命被盗的受害者来说,政府能做出的最后一次救赎就是不对东京高等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他们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1948年至1996年间,优生学保护法允许对智障,精神疾病或遗传性疾病的人进行绝育。

根据政府数据,约有25,000人接受了绝育手术,其中包括16,500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接受了手术。

从那时起,大阪法院还指责立法者"疏忽",因为颁布了法律,尽管它显然是不人道和歧视性的。

2019年颁布了一项法律,向所有接受强制绝育的人支付320万日元的国家赔偿金。

与此同时,据福利部称,截至2月底,政府已授权向974人一次性付款。

该法律最终于1996年被推翻,此前两年前,一名残疾日本妇女在联合国协调的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上呼吁废除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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