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一直表示, 2017年关于选举的第7号法律第222条所载的总统门槛或 总统和副总统提名的门槛规定为20%,是合宪的。根据众议院政党的投票(席位)条款与一定比例,以便能够提出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因为2017年第7号法律第222条规范的规定是合宪的,"法官MK Manahan M.P. Sitompul在判决宣判听证会上说,在印度尼西亚宪法法院的YouTube频道上在线监控, 宪法法院在第51-52-59/PUU-VI/2008号法令中也作了类似的声明,虽然该裁决是测试不同法律的案例,即2008年关于总统和副总统选举的第42号法律,但实质上要求测试的规范与本案 相同。申请人要求的案件是总统门槛百分比 的金额,第51-52-59号 决定/ PUU-VI / 2008已成为对类似案件的各种宪法法院裁决进行法律考虑的基础。在我们看来,没有根本理由能够改变法院对先前裁决的立场,"他补充说。
Mk通过之前的各种裁决表示,总统门槛 不仅是为了从人民那里获得具有强大合法性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该要求还具有在民主党支持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的总统制的目标。此外,mk还表示, 总统门槛 是一项 开放的法律政策, 因此它成为在确定和/或改变要求数量时形成法律的领域。另一方面,首席大法官 安瓦尔·乌斯曼(Anwar Usman)表示,申请人没有法律地位来申请 。因此,请愿人的申请主题不予考虑。宣布请愿人的申请是不可接受的,"安瓦尔 ·乌斯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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