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sDem:同意批准《埃斯克特拉迪西条约》,但对FIR的重视
佐科总统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民丹岛摄政(照片:BPMI Setpres/ Laily Rachev)

雅加达 - 众议院的NasDem党派系同意批准印度尼西亚与新加坡的引渡条约。但关于空域协议或飞行情报区(FIR)以及印度尼西亚与新加坡的防御区,NasDem同意很多。

"如果我同意(批准引渡条约),因为到目前为止,由于与新加坡没有引渡条约,印度尼西亚一直受到阻碍。然后新加坡成为在那里避难的人们的天堂,"NasDem派系主席艾哈迈德阿里周四告诉记者。

阿里首先评论了引渡条约。他说,有许多指控称,新加坡充斥着印尼犯罪的资金。此外,许多与印度尼西亚有法律问题的当事人都躲在新加坡。

"即使是我们国家的执法部门也无法对此做任何事情,当我们的执法部门遇到罪犯时,他们对此无能为力,因为它是(没有引渡)。在(引渡条约)方面,它很好并同意,这样就没有限制,这样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就不会成为任何罪犯的藏身之处,"众议院第三委员会成员解释说。

至于空域协议和国防问题,NasDem提供了与2007年国防合作协议或MINDEF DCA联合声明有关的记录。阿里说,NasDem派系很重地帮助这项协议。

"总统问的是,今天仍然部分控制着新加坡的领空。是的,对于这种规模的印度尼西亚来说,作为一个国家,它已经变得有点困难,然后继续由新加坡控制的空域(部分),"阿里说。

NasDem认为引渡条约对印尼方面更有利。因为印尼官员可以在新加坡执法,但在国防问题上,阿里说,NasDem认为该协议有利于新加坡,因为它可以在印尼领土上进行军事演习。

"当然,我们希望两者(空域引渡)都可以实施,但如果这必须是分开的,是的,我们在谈判空域时采取一个(引渡),"他总结道。

早些时候,政府表示,与新加坡的引渡条约将缩小印度尼西亚罪犯逃离的空间。此外,印度尼西亚已经与包括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越南、澳大利亚、大韩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在内的区域伙伴国家签订了协议。

"这项引渡条约将为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的犯罪分子提供威慑,"法律和人权部长Yasonna Laoly周三表示。亚索纳于2022年1月25日星期二在廖内群岛民丹岛签署了《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引渡条约》。与此同时,交通部透露了政府将37000英尺以下的空域(FIR)管理权委托给新加坡的原因。交通部发言人Adita Irawati表示,FIR向新加坡或FIR协议的支出代表团旨在保护航空安全。

"出于航空安全的考虑,我们的代表团必须这样做,"阿迪塔在2022年1月31日星期一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他说,在该协议中,实际上只有29%的领土被委托给新加坡导航运营商,即樟宜机场周围的地区。即使在29%的授权区域,仍有AirNav Indonesia在巴淡岛和丹戎槟榔机场为飞行目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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