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兰 - 棉兰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穆罕默德·法里德·法迪利亚2年徒刑。在棉兰市Jami清真寺慈善箱被盗一案中,他被证明有罪,金额为100,000印尼盾。

法官在判决中指出,法里德被证明违反了《刑法典》第363条第(1)款。

法官认为,被告的行为对社区非常令人不安。至于减轻责任,法里德承认并后悔自己的行为。

"被告穆罕默德·法里德·法迪利亚被判处2年徒刑,"由多明格斯·西拉班(Dominggus Silaban)主持的法官小组在1月25日星期二举行的审判中说。

法官的判决比检察官(JPU)的要求轻,后者要求被告入狱3年。关于这一决定,被告和公诉人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这起盗窃案发生在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03.30 WIB。当时,被告和他的朋友Fauzan Raditya Ritonga(单独起诉)在圣淘沙喇嘛街散步,去了Jami清真寺。

在那里,Fauzan要求被告在清真寺周围等待。然后福赞走了进去,从清真寺的Infaq联系人那里拿了钱。

在发起诉讼后,Fauzan会见了被告,然后去了一家网吧。途中,Fauzan与被告分享了赃物。

原来,他们的行为被居民抓住了。当他们俩在互联网上玩的时候,突然有人来逮捕他们。

然后他们被带到棉兰帖木儿警察局。从考试结果来看,他们拿走的钱总额是10万印尼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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