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法律和人权部长Yasonna H. Laoly在廖内群岛民丹岛签署了印度尼西亚 - 新加坡引渡条约。该协议有助于防止和消除跨境犯罪行为,如腐败、毒品和恐怖主义。
Yasonna解释说,《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引渡条约》在过去18年中具有追溯期(追溯到其颁布之日)。这符合《印度尼西亚刑法典》第78条规定的《达卢瓦尔萨法》的最高规定。
"除恢复期外,该《引渡条约》还同意,罪犯国籍的确定在犯罪发生时确定。这是为了防止由于罪犯改变公民身份而可能产生的特权,以避免对他的法律诉讼,"Yasonna在1月25日星期二签署引渡条约后表示。
印尼-新加坡引渡条约是在印尼政府自1998年开始追查后最终签署的。根据本《引渡条约》可以引渡的犯罪行为类型达31类,包括腐败、洗钱、贿赂、银行、麻醉品、恐怖主义和资助与恐怖主义有关的活动等犯罪行为。
"印度尼西亚还成功地说服新加坡商定一项引渡条约,该条约应是渐进的、灵活的,并且对刑事犯罪的当前和未来发展、形式和模式具有预见性。印度尼西亚 - 新加坡引渡条约允许两国引渡刑事罪犯,尽管该协议中没有直接提及犯罪行为的类型,但在两国的法律体系中都受到监管,"警察科学学院的犯罪学教授说。
《引渡条约》的签署是在领导人务虚会上进行的,这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和新加坡总理于2016年开始的年度会议,旨在讨论两国之间的互利合作。
领导人务虚会最初于2020年举行,但由于COVID-19大流行,该活动只能于2022年1月25日在廖内群岛民丹岛举行。
会议期间,印尼总统和新加坡总理见证了在政治、法律、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领域签署的15份战略合作文件,包括:《FIR调整协定》、《印尼-新加坡引渡条约》、《印尼和新加坡国防部长关于签署2007年防务合作协定的联合声明》(MINDEF DCA联合声明)。
除三份协议文件外,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海事和投资协调部长与新加坡国家安全部高级部长/协调部长还交换了信函(换文),这将成为同时执行三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战略合作文件的框架。
Yasonna解释说,《印度尼西亚引渡条约-新加坡》的范围是,两国同意对被发现在请求国要求和寻求的国家领土上的任何人进行引渡,以起诉或审判或执行对可以引渡的刑事犯罪的惩罚。
"这项引渡条约将为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的刑事罪犯创造威慑作用,"PDI Perjuangan DPP的法律,人权和立法主席说。
此外,yasonna继续说,《印尼-新加坡引渡条约》将缩小印尼罪犯逃跑的空间。因为,印度尼西亚已经与包括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越南,澳大利亚,大韩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区域伙伴国家签订了协议。
特别是,对印度尼西亚来说,《引渡条约》的颁布可以有效地触及过去罪行的肇事者,并促进执行关于处理印度尼西亚银行国家流动资金援助基金权利工作队的2021年第6号总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