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兰 - 在先前起诉东爪哇玛琅迫害孤儿院青少年的肇事者并判处4年徒刑之后,现在轮到帮派肇事者受到审判了。

12月24日星期五,这起迫害的五名肇事者在玛琅地区法院接受了判决听证会。在团伙和窝藏或煽动对孤儿院女孩的暴力行为案件中,判决是单独作出的。

首席大法官斯里·哈里亚尼(Sri Hariyani)判处4名儿童罪犯,他们通过在中爪哇省需要特别保护的安塔塞纳·马格朗(Antasena Magelang)接受职业培训形式的康复,从而犯下了帮派或迫害行为。

他们被发现违反了2014年第35号法律第80条第1款,该款涉及2002年关于儿童保护的第23号法律的修正案。

"法官小组决定审判4名虐待儿童者,以工作培训的形式判刑10个月的康复,"首席大法官说。

另一名儿童罪犯被定罪,在监狱服刑六个月。肇事者被发现违反了2014年第35号法律第80条第1款,该款涉及对2002年关于保护儿童的第23号法律的修正,以及《刑法典》第55条第1至第2款。

"此外,法官向儿童罪犯N设定了2,750,000卢比的赔偿金,"他解释说。

儿童罪犯N的律师Heri Budi解释说,肇事者的父母接受了判决。

"稍后,我们的客户将在Lapas Perempuan Malang服刑。这是因为他仍然有一个2.5个月大的孩子,"他说。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