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兰 - 北苏门答腊丹戎巴莱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JPU)要求对2名渔民判处死刑。Hasanul Arifin和Supandi在试图传播76公斤晶体甲基苯丙胺的案件中都被判有罪。

检方小组宣读了12月21日星期二在丹戎巴莱地区法院举行的审判中的要求。

"对要求的解读是由丹戎巴莱Asahan地区检察官的检察官团队进行的,审判由丹戎巴莱地区法院的所罗门·金廷博士主持的法官小组主持,"丹戎巴莱地区检察官情报科科长Dedy Saragih说。

两名被告被判犯有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以及第1部《刑法典》第55条第(1)款规定的罪行。

他们两人一起被认为通过提供出售,出售,购买,接收,中间人,买卖,交换或交付重量超过5克的非植物形式的I类麻醉品而非法或非法犯罪。

他解释说:"对被告,即被告Hasanul Arifin和被告Supandi的指控内容均被指控犯有死刑。

在听取了这些要求后,法官小组将审判推迟到12月28日,目的是宣读两名被告的辩护。

援引起诉书的话说,诱捕两名被告的案件始于2021年5月9日,当时Udin(DPO /通缉名单)联系了被告,并被要求在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边境水域捡到甲基苯丙胺。两人都承诺获得2亿印尼盾的薪水。

"根据Udin的提议,被告同意,然后被告邀请Supandi收集Udin的甲基苯丙胺,"检察官Oppon B Siregar在起诉书中说。

然后在2021年5月17日,两名被告使用Hasanul Arifin拥有的Kaluk船前往丹绒巴莱市附近的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边境水域。

2021年5月18日,在WIB大约23.00,Udin从马来西亚水域的方向出现,乘坐快艇与Hasanul Arifin会面。之后,Udin立即将4支装有甲基苯丙胺的袋子的枪支转移到Kaluk船上,该袋子装在76包茶叶中,重76公斤,并向被告Hasanul提供了6000万印尼盾。

此外,两名被告和Udin使用装载甲基苯丙胺的Kaluk船前往丹戎巴莱水域。然而,被告的行动被丹戎巴莱警察警察巡逻艇抓住。

被告和乌丁一起逃跑,并以毒品的形式留下了证据。2021年6月6日,被告Hasanul Arifin和Supandi被万隆北苏门答腊警察研究局的调查人员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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