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PT Pelabuhan Indonesia II前总裁Richard Joost Lino又名R.J. Lino因2010年3个码头集装箱起重机(QCC)装置的采购和维护中的腐败而被判处4年徒刑以及5亿卢比罚款6个月的监禁。

"起诉,宣布被告理查德·乔斯特·利诺(又名R.J. Lino)合法和令人信服地证明犯有共同犯下腐败罪作为第一份起诉书。判处被告4年监禁,外加5亿卢比的罚款,补贴者6个月的监禁,"雅加达腐败刑事法院(Tipikor)的成员法官Teguh Santoso于12月14日星期二表示。

成员法官宣读了阿马尔的判决,因为法官小组主席罗斯米纳对裁决表达了不同意见。

该判决比kpk的检察官(JPU)要求R.J. Lino被判处6年徒刑以及罚款5亿卢比的罚款轻6个月。

R.J. Lino被判犯有经《刑法典》第55条第(1)款至第1款修正的1999年关于打击腐败犯罪行为的第3条第3条的第二项替代指控。

"令人指称的是,被告的行为并不支持政府打击腐败的计划。减轻,被告彬彬有礼,不放松,被告为他工作的公司做了很多事情,并使公司盈利,被告从未被定罪,"法官说。

在他们的裁决中,两名法官(Teguh Santoso和Agus Salim)表示,R.J. Lino与担任PT Pelindo II运营和工程总监的Ferialdy Norlan以及无锡华东重型机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HDHM)中国董事长翁耀根的行为导致国家损失总计1,997,740.23美元。

众所周知,PT Pelindo II需要一台集装箱起重机。经过几次拍卖后,它失败了,因此在2009年4月PT Pelindo II重新采购了集装箱起重机。

然而,这一次,通过巨港港,Pelabuhan Panjang和坤甸港的拍卖机制,规格从二手起重机更改为新的新型单升降机QCC或ACC单升降机,容量为40吨。

拍卖后,没有参与者符合要求,因此拍卖失败,然后PT Pelindo II进行了重新拍卖,并直接任命了PT Barata Indonesia。

R.J. Lino随后命令Ferialdy Noerlan担任PT Pelindo II的运营和工程总监,陪同东重机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HDHM)的代表进行调查。

该合同于2010年3月30日签署,价格为17,165,386美元,保修期为11个月,保修期为1,611,386美元,维修期为5年。

虽然采购和维护没有遵循程序,但佩林多二世仍然向HDHM支付了15,165,150美元,用于采购和维护1,142,842.61美元,导致国家财政损失1,997,740.23美元。R.J. Lino采取的若干干预行动,即:第一,下令并批准了对董事会法令(SK)的两项修改,编号为HK.56 / 5/10 / PI。2009年9月9日关于在Lingungan Pelindo II建立商品和服务的基本规定和程序的II-09。

其次,R.J. Lino指示Appedification Bureau负责人不要"使HDHM的报价的行政和技术评估过程变得困难",即使HDHM实际上没有达到工作计划和行政条件(RKS)中规定的行政要求。

第三,R.J. Lino单方面订购了Twinlift的Go,并以HDHM价格报价"完成HDHM任命",QCC双升机规格为50吨,见证报告Ferialdy Noerlan担任运营和工程总监,并表示直接选举已经完成。

第四,据说R.J. Lino命令Ferialdy Noerlan执行HDHM(翁耀根)据称于2010年3月30日执行的合同,尽管在2010年4月30日的合同文件中。

在判决时,R.J.利诺表达了他的想法7天。这是根据Antara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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