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东爪哇马杜拉海关官员没收了130万支非法香烟或未加盖消费税的香烟,该行动由一个联合小组于2021年11月17日在Suramadu Bridge入口处举行的非法香烟分销行动中。

"根据我们的计算,我们设法没收的非法卷烟给国家带来的潜在损失约为7.16亿卢比,"马都拉海关公共关系官员Tesar Pratama周二在Pamekasan说。

数百万支非法香烟被警察发现,当时他们即将穿过连接爪哇岛和马都拉岛的桥梁,即苏拉马杜桥。

共有1,364,000支或价值超过13亿盾的非法卷烟由两种类型的车辆运输,即卡车和皮卡。

"当我们进入Suramadu桥的入口时,我们停下了车辆并发现了非法香烟,"Tesar说。

然后,警察没收了没有附有消费税的非法香烟,包括运送数百万支非法香烟的两辆车的司机。

"目前,我们已经没收了在行动期间没收的官员的证据,以便在马杜拉海关办公室的Suramadu桥上流通非法香烟,"他说,解释道。

为了解释他的行为,警察根据2007年第39号法律第54条和/或第56条(关于1995年第11号法律关于消费税的修正案)诱捕了香烟所有者。

第54条解释,任何人提供、交付、出售或提供出售未包装零售或未附有消费税印章或未贴上其他消费税支付标志的可切割货物,应处以至少1(一)年和最多5(五)年的监禁和/或至少2(两)倍于消费税价值的罚款和最高为应支付消费税价值的10(十)倍。

法律规定第56条解释说,任何人囤积、保留、拥有、出售、交换、获取或提供他知道或应合理怀疑源自基于本法的犯罪行为的可切割货物,应处以监禁。至少1(一)年,最多5(五)年,罚款至少是消费税价值的2(两)倍,最高为应支付的消费税价值的10倍。

根据这一规定,有可能受到惩罚的不仅是非法卷烟的所有者和经销商,还包括运输非法卷烟的卡车和皮卡司机,包括非法卷烟的购买者。

根据马杜拉海关和消费税公共关系官员Tesar Pratama的说法,在Suramadu桥举行的非法香烟行动并不是第一次。

此前,海关还在马都拉岛上的其他三个地区,即Pamekasan,Sampang和Sumenep开展业务,并没收了500多万支非法卷烟。

"这项业务活动也是在邦加兰摄政政府收到的执法领域使用烟草制品消费税收入分享基金(DBHCHT),因此,在行动期间,马都拉海关和消费税还与邦加兰摄政政府合作,"他说。记者:阿卜杜勒·阿齐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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