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法律和人权部(Kemenkumham)目前正在与旅游和创意经济部(Kemenparekraf),青年和体育部(Kemenpora)以及印度尼西亚警察就人群许可证和通过活动组织者支付版税使用歌曲的许可证达成联合协议。

“我们正在与旅游和创意经济部,警察部和青年和体育部讨论,以达成某种相互协议,以确保每个活动组织者在能够获得警方或授权发放许可证的当事方的人群许可证之前支付版税,”法律和人权部版权和工业设计主任Anggoro Dasananto周一在雅加达教育,文化,研究和技术部(Kemendikbudristek)的Graha Utama室说。

Anggoro表示,通过该协议,当局在活动组织者或活动组织者(EO)首先履行义务之前,不会发放人群许可证,其形式是向国家集体管理研究所(LMKN)支付版税,涉及将在活动中展示的歌曲。

“所有许可证,除了通过LMKN准备的申请外,必须有警方的建议,有关人员已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它不是同时实施的,而是逐步实施的,因为它是根据社区的条件进行调整的。从本质上讲,遵守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是针对政府,LMKN或任何部委,而是针对创作者,音乐艺术演员等,“Anggoro说。

他继续说,有义务支付作品使用费用的每一方的意愿都是为了使经济权利能够合理地获得。Anggoro继续说,使用他人的作品的每一方也应该尊重创作,并履行支付其使用费用的义务,如果商业化。

「与各部委、国家警察的相互协议形式目前可能是一种相互法令。之后,该机制是什么样的,当然,在讨论中非常有活力,并将被用作基本上敦促每个EO付费的决定,“Anggoro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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