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雅加达 - 如果您是租户或出租房屋的所有者,那么您可能想知道谁对出租房屋的损坏负责。原因是责任有时是财产所有者和承包商之间的争论。那么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它会如何呢?

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检察官办公室管理的Halo JPN官方网站的报道,租赁的理解在民法典第1547条至第1600条中进行了解释。在该条款中,租赁被定义为一项协议或协议,其中一方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供商品,并以租户同意支付的金额支付。

据报道,租用房屋的损坏通常由修理责任承担,修理责任根据损坏类型和最初的租赁协议进行调整。

如果损坏的原因是合理使用造成的,那么房主是负责的。但是,如果损坏的触发器是租户对超出其控制范围的行为,那么房主可以负责。

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的例子是剥落的墙漆,或者由于年龄而损坏的水龙头。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房主必须负责修理它。房主有义务保持财产适合居住。

如果损坏是由于租户造成的,例如窗户玻璃破碎,门损坏或瓷砖破裂,则租户必须对损坏负责。责任可以根据租赁协议中包含的条款进行调整。

但是,如果损坏发生在承租人无法控制的情况下,那么必须修复它的是房主。例如,由于大风,瓦片屋顶损坏,由于地震而裂缝的墙壁等。

该网站还解释了租户和承租人通常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即:

不仅是租房者,租户也有责任,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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