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微小中型企业(MSME)部长Maman Abdurrahman强调,MSME的最终所得税(PPh)税率仍然为0.5%,并且没有像2026年4月22日颁布的第20号政府条例(PP)那样增加,该条例是完善第55号PP的2022年。

“对于中小企业,税收没有变化或增加。中小企业的税收激励仍然是0.5%。不同之处在于,如果以前对使用该设施的时间有限制,那么现在不再受到限制,“Maman于5月3日星期三说。

PP No. 20 of 2026规定,最高0.5%的最终所得税设施将授予个人纳税人(WP),个人有限责任公司(PT)和合作社,这些合作社的年龄不超过四年的税收,年营业额最高为48亿盾。

根据以前的规定,即2022年PP 55号,中小微企业最终所得税设施也可由CV,公司,非个人PT和村所有企业(BUMDes)利用。

然而,根据Maman的说法,在实践中,某些人经常滥用该条款,将业务分成几个小企业,以获得应分配给中小企业的税收设施。

“从经验中学习,许多人利用这项规定,即使他们无权使用MSME最终所得税税率。公司经常被分成数十个小CV和PT,以便继续享受税收激励。这是不公平的。营业额大的企业不应该享受为营业额低于48亿印尼盾的MSME提供的设施,“他说。

通过新规定,0.5%的MSME最终所得税设施优先考虑真正符合MSME标准的企业家。

与此同时,CV,公司,PT非个人和BUMDes将被征收22%的正常税率。

然而,Maman继续说,政府为目前仍然根据旧规定利用MSME最终所得税设施的商业实体提供过渡期。

他们仍然可以按照以前的规定使用0.5%的关税,直到该设施到期。

“仍然开放过渡空间,以便有时间进行行政调整。政府不会立即实施新规则,而不会给各方提供准备的机会。关于过渡期的实施,这是税务总局的权力,“Maman说。

此外,Maman部长解释说,CV,公司和PT非个人实体的营业额低于48亿印尼盾,仍然可以获得税收优惠,即从正常税率中减去50%的税率,因此实际上只支付11%的所得税。

此外,政府还继续为个人纳税人经营的微型和小型企业提供保护,其营业额每年不超过5亿印尼盾,不征税或适用0%的有效税率。

Maman补充说,PP 2026号第20号的重要突破之一是为中小企业提供长期确定性。

如果以前最终税率0.5%只能在一定时间内使用,那么现在,只要满足要求,该设施就可以持续使用。

此前,PP No. 55 of 2022限制了自纳税人注册以来七年内使用最终税率0.5%的税率。

通过新规定,取消了时间限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强大的商业确定性。

“总统的指示非常明确,即提供永久性的税收便利,以便中小企业在长期内拥有确定性和业务连续性保证,”Maman说。

除了促进税收正义外,PP No. 20 of 2026还加强了健康和诚信的商业治理。

该条例强调,所有来自非法行为的支出,包括贿赂、满足和腐败,都不能作为计算税收的总收入扣除。

Maman强调,工贸部将继续通过各种教育、辅导和业务能力建设计划,特别是会计和税务管理方面,监督PP No. 20 of 2026的实施。

“政府将继续陪伴中小微企业,以便能够履行其税收义务,同时利用所提供的各种便利。如果遇到困难,公众可以通过税务总局渠道或通过我们正在准备的SAPA UMKM平台提出投诉,“Maman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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