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杰纳尔·阿赫马德·亚尼大学的法律观察家穆罕默德·扎基·穆巴拉克批评南苏门答腊省省长的政策,该省发布了一项指令,禁止煤炭运输在高速公路上通过。
他说,这项政策不仅在法律上存在问题,而且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特别是在能源领域。
扎基强调,从积极的法律角度来看,交通和道路运输的安排在2009年关于交通和道路运输的第22号法律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在该条例中,基于吨位的车辆限制是主要参数。
“只要煤炭运输车辆符合技术要求,包括不超过规定的吨位限制,那么它不能立即被禁止在公共道路上通行。总督的指令具有完全禁止的潜力,可能会与交通法的规范相冲突,“扎基在4月28日星期二向媒体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
此外,他认为该政策也与国家战略部门相吻合,国家战略部门由矿物法管辖。煤炭是一种重要的商品,可以满足国家对能源的需求,包括对蒸汽发电厂(PLTU)的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煤炭的分配不仅仅是地区问题,而且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在Prabowo Subianto的领导下,中央政府正在推动能源安全和电力生产的提高。阻碍煤炭分配的地区政策有可能与国家政策方向相冲突,“他解释说。
他还提醒说,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不同步的政策可能会对广大民众产生严重影响。一个明显的风险是煤炭供应中断到一些发电厂,最终可能影响到不同地区的电力供应。
“如果分配受到干扰,那么不仅受影响的行业,而且普通公众。停电或能源供应减少将是公众必须承担的后果,“他说。
扎基强调,州长的政策不受法律约束,如果证明与更高规则相冲突或损害公共利益,可以通过适用的法律机制来解决。
“如果政策采取行政决定的形式,则可以通过国家商业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如果采取法规的形式,如省长的法规,则可以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提出实质性测试,“他说。
他补充说,原则上,法律适用最高法案的原则,即较高的规则取代较低的规则。因此,区域政策不得与国家法律相抵触。
除了司法途径,扎基还强调,中央政府通过内政部对被认为有问题的地方法律产品进行评估机制。
“如果事实证明它阻碍了国家利益,包括能源分配,那么中央政府有权取消它。重要的是,政策不和谐不会伤害社区,“他说。
他认为,全面禁止的方法不是正确的解决方案。地方政府应该优先考虑基于监督和执法的监管,以解决现场的技术违规行为,例如超载车辆或路线违规行为。
“一个更合理的解决方案是执法,而不是全面禁止。国家必须出台公正,平衡的政策,而不是撞上更高的监管,“扎基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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