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财政部税务总局(DJP)就征收公路服务交付的增值税问题发表了声明。

DJP Inge Diana Rismawanti的咨询,服务和公共关系总监解释说,目前,该政策仍处于规划阶段,尚未成为有效的规则。

Inge补充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规定对收费公路服务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因此公众的税收待遇没有变化。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规定收取公路服务增值税的规定,因此对公众实施的税收待遇没有变化。根据DJP计划,这项政策将在2028年完成,“他于4月22日星期三告诉VOI。

他补充说,政策制定过程将全面而谨慎地进行,包括深入研究,部委和机构之间的协调,并考虑到对整个社会,商业和运输部门的影响。

此外,英格还表示,政府还强调,采取的任何税收政策都将继续以公平、法律确定性、行政便利以及考虑到人民购买力的原则为基础。

“如果政策最终确定,官方信息将通过政府的沟通渠道公开发布,”他说。

此前,财政部通过税务总局(DJP)计划对收费公路服务征收增值税(PPN)。

这一举措旨在扩大税收基础,成为2025-2029年战略计划(Renstra)的一部分。

该计划载于财政部长(RPMK)关于扩大税基以创造更公平的税收制度的草案。

征收公路服务交付增值税的机制预计将在2028年完成。

“计划中的收费公路服务交付的增值税征收机制将于2028年完成,”税务总监关于2025-2029年DJP战略计划的第KEP-252/PJ/2025号决定的文件写道,引自4月21日星期二。

此外,RPMK还将制定实施碳税的法律基础,计划于2026年完成。

不仅如此,该法规还包括完善从国外数字交易征税的机制。

作为记录,对收费公路服务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实际上是在2015年通过税务总监Peraturan Nomor PER-10/PJ/2015实施的。当时,收费公路被指定为纳税服务(JKP),收费卡被视为税务发票,所收取的关税包括增值税。

然而,该规定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政府在同一年通过PER-16/PJ/2015将其撤销,此前,该规定在社区中引发了争议,并考虑了保持道路基础设施部门的投资环境。

针对这一计划,财政部长Purbaya Yudhi Sadewa表示,相关规定仍在进行中。

“(规则)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成,已经10年了。稍后我会看到,“他于4月21日星期二告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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