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国有企业观察员兼NEXT印度尼西亚总监Herry Gunawan强调了为红板公司董事会成员和董事及其子公司提供tantiem和激励措施的规则。

Herry评估说,改善公司治理的原因,这是发布政策的基础,只是口头上说说说或说。

“该通知仅限于头或口腔服务。口袋里的味道,“他在8月1日星期五给VOI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根据Herry的说法,国有企业治理的改善应该从本质上开始,例如从国有企业委员会的招募中开始。他说,目前,仍有许多副部长担任国有企业的专员。

事实上,Herry继续说,在2008年国家事务部法律(以及宪法法院2019年和20025年的法令中,规定Wamen Tdak Kan成为专员和2009年公共服务法)中,Herry继续说, 执行人(公职人员)不能成为专员。

“丹塔拉决定的目的是遵守良好的公司治理。如果这确实是理想的,它应该从招募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委员会开始。不要违反法律,比如让第一梯队副部长和官员成为国有企业专员,“他说。

另一方面,Herry还怀疑Danantara发布的关于tantiem的通知可以被所有红板公司和其子公司遵守。这是因为这封信不是来自国有企业部的直接指示。

根据Herry的说法,Danantara应该要求国有企业部长Erick Thohir撤销国有企业部长关于董事会和委员会收入准则的条例,其中讨论tantiem。

「国有企业部长的决定只能通过相同或高于它的法令来宣告,而不是由丹塔拉通函。因此,不要感到惊讶,如果Danantara的信被国有企业忽视,“他说。

此前报道,Anagata Nusantara Power Investment Management Agency(BPI Danantara)禁止国有企业(BUMN)及其子公司的董事会从公司的业绩中获得tantiem。此外,也不允许获得激励措施。

指示载于编号为S-063/DI-BP/VII/2025的官方信函中,内容涉及向国有企业和子公司董事会和委员会提供其他形式的抵押品、激励措施和/或收入。

该信由Danantara Indonesia首席执行官(CEO)Rosan Roeslani于2025年7月30日签署。

「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和国有企业的子公司不允许以绩效激励、特殊激励和/或长期激励和/或与公司绩效相关的其他形式的收入等形式获得tantiem,激励措施,”VOI收到的一封信写道,8月1日星期五。

除了规范tantiem的授予和专员委员会的激励措施外,Danantara还为国有企业董事会提供了最新规则。

根据这封信,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及其子公司仍然可以从公司的业绩中获得tantiem和激励措施。

但是,以绩效激励、特殊激励和/或长期激励的形式提供tantiem和激励措施,应基于公司运营结果的真实财务报表,并反映可持续的业务活动。

此激励措施不应从非运营活动中计算。例如资产重新估值收益、资产出售或另一次不重复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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