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政府发布了2025年财政部(PMK)第37号条例,该条例涉及任命其他方为所得税收集者以及其他方因国内商人通过电子系统收取或获得的收入而收取所得税的征税,存款和报告程序, 具有贸易机制。
PMK-37/2025 定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并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生效。
咨询,服务和公共关系总监Rosmauli表示,发布此PMK的背景是通过印度尼西亚市场的贸易快速发展,特别是在COVID-19大流行之后,该大流行鼓励了消费者行为向数字化方向的变化。
“印度尼西亚人口众多,智能手机和互联网使用量增加,以及金融技术的进步进一步加强了这一发展,使在线交易更容易,”他在7月14日星期一表示。
他表示,这些条件创造了一个不断增长的基于数字的贸易生态系统,因此需要安排来鼓励税收管理的便利性,特别是对于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商业行为者。
此外,Rosmauli表示,该安排旨在为数字和传统商业行为者创造商业正义(水平竞争环境)。
据他介绍,墨西哥、印度、菲律宾和土耳其等几个国家也实施了类似的税收政策做法。
他解释说,PMK-37/2025中的条例要点包括指定市场作为所得税(PPh)第22条所得税人(PPh)的机制,用于国内商家进行的交易。
至于其实施,商人有义务向市场提供信息,作为征税依据。
此外,该PMK还规定第22条所得税的征收率为0.5%,这可能是最终的或非最终的。
此外,他表示,PMK-37/2025将发票指定为某些文件,等同于扣除和/或征收统一所得税的证据。
Rosmauli表示,该PMK还包含有关市场根据销售发票文件进行的交易的第22条所得税机制的规定,以及必须在发票中列出的最低数据标准。
此外,他表示,市场有义务向税务总局(DGT)提交信息。
PMK-37/2025 所述,市场实施的第22条所得税实施计划是针对营业额低于或高达5亿印尼盾的个人纳税人(WP),则不收取所得税。
至于个人WP,在5亿至48亿印尼盾之间,如果符合PP-55/2022的规定,所征收的0.5%的所得税的关税是最终的。但是,如果不符合PP-55/2022或选择一般规定,则税收是非最终的,可用作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税收信贷。
同时,营业额超过48亿印尼盾的个人和实体纳税人,适用关税为0.5%,税收特性不是最终的,可用作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税收信贷。
此外,对于营业额低于或高达48亿印尼盾的机构的纳税人,征收关税为0.5%。如果符合PP-55/2022的规定,所征收的所得税是最终的。但是,如果不符合PP-55/2022或选择一般规定,则税收是非最终的,可用作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税收信贷。
然后,对于营业额超过48亿印尼盾的机构的纳税人,适用的关税为0.5 pers,税收特性不是最终的,可用作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税收信贷。
“随着PMK-37/2025的颁布,对市场上的交易征税变得更加简单,基于系统,”他说。
他强调,这一规则不是新税,而是对征税方式进行手动调整的一种形式,现在已调整到数字贸易体系中。
“希望社区,特别是MSME参与者,能够更容易地履行纳税义务,得到平等对待,并支持健康公平的数字经济增长,”他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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