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立法机构(Baleg)提议,微型,中小型企业(MSMEs)和大学可以进行采矿管理。

这是继2009年关于矿产和煤炭开采(Minerba)的第4号法律修订之后发布的。修正案修订了14条。

您所知,会议讨论了该条款分为2组的变更,即宪法法院(MK)第17A、22A、31A、169A、172B条的裁决造成的变更。然后,根据法律需要,变更是第51 A、51 B、75, 104C、141B、173A、173D 和 174B条。

“Baleg的领导层已指派一个专家小组制定2009年关于矿产和煤炭开采的第4号法律的第四修正案法案,”鲍勃在1月20日星期一Minerba法案全体会议开幕式上说。

鲍勃·哈桑(Bob Hasan)说,有4个核心变革需要调整,即加速下游,宗教社区组织(Ormas),大学和MSME可以进行的土地管理。

「最重要的是下游,不用说加速,因为必须更快地实现下游能源自给自足的目标。第二,正如我们经常听到的那样,宗教组织管理采矿需要优先考虑。第三个与大学一样,第四个当然是中小微企业,“鲍勃解释说。

鲍勃在他的演讲中还传达了其他优先事项的若干要点,即面积在2,500公顷以下(ha)的采矿经营许可证(IUP)是中小微企业的优先事项。

此外,对于与其他IUP有问题或重叠的IUP也进行了调整,以退还给该国。

同时,与矿山部门的非税制国家收入(PNBP)有关,可由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管理。

「因此,需要加速加速下游,以便印度尼西亚民族对其自然资源有一项权威。同样,现在不是一个新问题,但正是今天,为了人民的利益,必须尽快完成,“鲍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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