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财政部长(门库)斯里·穆利亚尼说,在发展伊斯兰教法经济时,必须吸收其中所载的道德原则。
他认为,源自《古兰经》和《哈迪斯》的伊斯兰教法经济学具有一神论、平衡、正义、自由和责任、兄弟情谊和人道的原则。
"这些价值观是旨在实现宇宙利益或所有人福祉的普世价值观,"他在10月28日星期四举行的第一届伊斯兰经济教育峰会(IEES)开幕式上说。
财政部长透露,伊斯兰教法原则已经有自己的机制,以避免经济行为者遭受损失和不确定性。
"从工具上讲,伊斯兰经济学通过避免剥削和不公正或通常在技术上称为高利贷来寻求正义。在这里,我们也避免投机和赌博的元素。这些因素可能对一个根据伊斯兰法律被禁止的国家的经济活动产生负面影响,"他说。
因此,国库鼓励实施和发展伊斯兰教法经济作为新的增长来源,因为它被认为提供了利益的确定性,并有切实的缓解措施。
"对每个人都开放和包容的伊斯兰教经济价值观符合和符合潘卡西拉的意识形态和1945年《宪法》。必须记住,伊斯兰教法经济发展不仅是发展工业,而且是自己建造科学学科,以产生可靠的人力资源,"财政部长斯里·穆利亚尼说。
社论指出,印度尼西亚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每年在清真产品上的支出为1730亿美元,相当于2.508万亿卢比。这一数额约占世界清真产品的12.6%,被认为是发展国家伊斯兰教法经济的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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