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ESDM)透露,需要改用总分割计划的合作合同承包商(KKKS)必须满足一些条件。

众所周知,政府目前正在调整上游石油和天然气(石油和天然气)投资规则,以更灵活的方式。该法规包含在2020年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ESDM)第13号条例和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法令第230.K / MG.01.MEM / 2024号法令中。总分割结果计划的改善的目的是为承包商提供约75-95%的收益保证,使非传统石油和天然气工作区(MNK)更具吸引力,简化参数,并为承包商提供更灵活的选择(agile)。

“这种简化不仅是为了鼓励新的总分割,而且政府还为承包商提供了灵活性,可以根据承包商的舒适选择合同的类型。请希望从之前的总分割转向成本回收的承包商,反之亦然,“能源和矿产资源部上游石油和天然气发展总监Ariana Soemanto于10月5日星期六在雅加达说。

Ariana继续说,该政策的实施适用于2024年关于总分割收益合同的第13号部长级条例之后签署的合同。至于现有石油和天然气承包商,其合同是在部长级条例签发之前签署的,可以切换到一份新的总分割合同,并附上几张说明。

首先,MNK的旧总分割计划合同,包括煤炭甲烷气体和壳油/天然气,可以切换到新的总分割计划。

“这就像丹绒埃尼姆的MNK天然气Metana煤炭项目。它很快就会转向新的总分割,以便它可以运行,因为经济正在改善,“Ariana解释说。

其次,成本回收计划合同可以切换到新的总分割计划,只要它们仍处于勘探阶段并且尚未获得政府第一开发计划(POD-I)的批准。

“至于已经处于生产阶段的旧或现有的总分割计划合同,它不能改为新的总分割计划,但可以改为成本回收计划合同,”Ariana说。

到目前为止,根据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的法规和法令,至少有五家承包商/区块表示有兴趣使用新的总分割计划。

“谁和哪些区块,我们最好稍后等待形式。当然,承包商愿意选择哪个合同计划符合各自的承包商的风险概况。重要的是,我们改善投资环境,使其更具吸引力,鼓励后来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和生产调查结果,“Ariana说。

众所周知,能源和矿产资源部仅发布了2024年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关于总分割收益合同的第13号条例,该条例自2026年8月12日以来签署。该部级条例取代了2017年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第8号关于总分割收益合同的条例,该条例已多次调整。

此外,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第230号法令也已制定。K/MG.01.MEM.M/2024 关于实现指南和 合约组成部分 的全额分割收益。

“政府将始终努力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投入,同时维护国家的利益,”阿里亚纳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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