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财政部长(Menkeu)Sri Mulyani Indrawati向海关总署(DJBC)各级雇员发出通知,始终关注社区的意见并改善服务。这是作为回应一些公众对海关总署表现的投诉或投诉而传达的。

“对于Asko先生(Askolani海关和消费税局局长)的地方,我要求海关朋友改善他们的服务,倾听,以及我们如何理解有时敏感的各种法规,”Sri Mulyani说,ANTARA在4月28日星期日引用。

关于最近涉及海关和消费税的案件,斯里评估说,这是监督货物进出印尼领土的运输的任务和风险的一部分。

他评估说,在当今的社交媒体时代,海关和消费税经常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该机构职责的一部分,Sri Mulyani要求海关和消费税官员更积极地沟通新政策,特别是那些涉及社区利益的政策。“我们正在回应和平衡安全方面,并保持我们必须改善的服务,”他说。

早些时候,社交媒体上的一名男子抗议以1000万印尼盾的价格购买鞋子,但被征收3000万印尼盾的进口关税。在发送的进口关税通知中,该男子也没有被告知细节,而是直接支付进口关税总额。

海关总署在这篇文章中辩称,海关总署在罚款之下辩称,海关的重量很大。原因是交付的货物的价值与原价不符。海关总署在其官方X号账户上传中提到了交付服务交付进口的最初CIF值,在这种情况下,DHL为35.37美元或Rp 562,736。

但是,经过检查,商品的CIF价值为5.5361美元或8.807亿印尼盾。由于这种不合规,根据2023年财政部第96号条例第28条第五款和第28条第(3)款,对运输货物进口和出口的海关,消费税和税收规定,可处以行政处罚。

鞋类产品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税的细节是:

- 进口海关 30% Rp2.643百万.-增值税11% Rp12.59百万.-进口PPH 20% Rp2.29亿.-行政制裁24.736亿盾。

制裁金额在2019年第39号政府条例(PP)中作了规定,该条例涉及2008年第28号PP的修正案,涉及在海关领域实施罚款形式的行政制裁。

PP 39/2019第6条规定,对CIF价值错误征收的罚款价值分层设定。对于高达50%的进口关税或出境关税的支付错误,征收的罚款是受罚款影响的总付款短缺的100%。对于50%至100%范围内的未付款,征收罚款为125%。100%至150%范围内的未付款将被处以150%的罚款。在150%至200%范围内的短缺,可处以175%的罚款。

200%至250%范围内的缺陷可处以200%的罚款。250%至300%范围内的缺陷可处以225%的罚款。对于在300%至350%范围内的未付款,应处以250%的罚款。在350%至400%范围内的缺陷可处以300%的罚款。

然后,在400%至450%的范围内缺乏付款将被处以600%的罚款,在450%以上的支付不足,将被处以罚款所影响的进口关税或出境关税总额不足的1,0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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