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政府已正式延长政府承担的增值税(VAT)激励措施,以售价高达50亿印尼盾的有地房屋和公寓单位的移交。

同时,这些规定在2024年财政部长第7号条例中作了规定,该条例于2024年2月13日生效。

推广,服务和公共关系总监Dwi Astuti表示,提供DTP增值税激励措施是为了增加国家经济增长和提高社区的房地产购买力。

Dwi表示,房地产领域的交易是与其他经济部门(如劳动部门,建筑材料贸易部门等)相比具有重大乘数效应的交易。

“政府希望通过这种激励措施的延长,房地交易活动将增加,这将对其他相关的经济活动产生积极影响,”Dwi在2月22日星期四援引的官方声明中表示。

Dwi强调,DTP增值税是根据最高税收基础(DPP)提供的,最高为20亿印尼盾,这是50亿印尼盾最高销售价格的一部分。

“例如,X先生以60亿印尼盾的价格买了一所房子。对于这笔交易,X先生无法利用DTP增值税激励措施,因为房屋售价超过50亿卢比。第二个例子是,Y先生以50亿印尼盾的价格买了一所房子。对于这笔交易,Y先生将获得DTP增值税激励措施,但仅高达20亿印尼盾的增值税。换句话说,DTP增值税增加了11%,增加了20亿卢比或2.2亿卢比,“他解释说。

根据PMK第7条,给予的DTP增值税分为两个时期。对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房屋移交,增值税由政府承担,占征税基础(DPP)的100%。对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移交,政府承担的增值税是DPP的50%。

Dwi表示,需要强调的是,这一政策只能由印度尼西亚公民和外国公民一次使用。

此外,此激励措施仅适用于提交新有地房屋或新公寓单位,这些单位已从公共工程和公共住房部和/或公共住房储蓄管理局的申请中获得房屋身份码。

Dwi还表示,这项政策仍然可以用来分期付款计划的移交。即使首付款或第一分期付款的支付是在PMK生效之前进行的,也可以使用激励措施,该PMK的起源不超过2023年9月1日。

Dwi认为,另一个需要考虑的条件是,有地房屋或公寓单元不应在移交后的一年内移交。

“政府希望人们能够利用这个机会拥有房屋,同时支持房地产部门及其支持部门的国家经济发展,”Dwi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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