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Celios)主任Bhima Yudhistira 建议政府为下游矿石产品的回收行业提供更大的激励措施。

这是为了鼓励矿下游产品的结果可以在全球市场上用作电动汽车电池的原材料,例如在欧洲,美国和许多其他国家。

“为了避免负面影响或实际上是工业下游微不足道的经济,答案是为电池(电动汽车)的回收行业提供更大的激励措施,”Bhima于2月20日星期二在雅加达表示。

“因此,它并没有继续提取,这原来是美国,欧洲发生的趋势之一,在许多国家,他们提供回收的激励措施,”他补充说。

Bhima补充说,政府还被要求不要为排放率非常高的冶炼行业提供激励措施延期。

“税假等激励措施,在30年前之前授予冶炼厂行业的税收许可,必须给予电池回收行业。所以有一个转变,“他说。

根据Bhima的说法,政府可以提供其他政策来实现这一目标。

其中之一是对电池回收产品的出口征收0%的出口关税。

Bhima仍然表示,这符合欧盟拥有的法规,即30%的关键矿物质需求将从国内回收中提取。

“如果我们继续出口加工产品,这也将是一个严重的威胁,因为他们也不想过度依赖进口,”他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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