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Segara研究所执行主任Piter Abdullah表示,与国有企业变成合作社有关的言论或想法有可能违反1945年宪法第33条。

“如果那些通过合作社国有企业来谈论的话更符合宪法,那就是nowur。这实际上与第33条中的宪法相反,“皮特说,引自Antara,星期一,2月5日。

皮特还回应了有关国有企业变成合作社的想法的话语。

根据他的说法,这是不明智的,违反了1945年宪法第33条第(3)款,该款规定,其中的地球、水和自然财富由国家控制,并尽可能多地用于人民的繁荣。

皮特说:“这就是为什么国有企业,特别是对于具有高度战略意义的部门,是国有企业拥有的,因为国有企业代表国家。

他还声称,他已直接向Anies-Muhaimin国家队(AMIN)的代表确认了有关该话语的确认。从他向AMIN国家队专家委员会秘书Wijayanto Samirin确认的结果来看,事实证明,该话语是由印度尼西亚合作社Suroto PH的一位人物传达的,他被0队邀请讨论。

Suroto PH在1月31日星期三在雅加达Brawijaya X举行的人民运动变革公开讨论活动上作为独立发言人出席时传达了这一观点。

“所以,这仍然是苏罗托先生的个人观点,更不用说01队的提议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不确定它来自Paslon 01,因为它不是wur。我已经向Mas Wijayanto Sarimin证实了这一点,来自Mas Wijaya,他与我交谈,不,那不是,“皮特说。

皮特解释了合作社和公司(Persero)之间的差异。合作社是一种有限所有权的商业实体,而私人空间是其商业实体。在印度尼西亚,有三种形式的商业实体,即个人,私人拥有的企业和合作社。

合作社和Persero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经营业务的过程。在合作社中,所有成员均有相同的投票权,称为“一人投票”的原则。每个成员无论拥有的资本金额如何,都有一项投票权。例如,如果有10名成员,每个成员都有一个投票权。

同时,在Persero中,“一票一票”的原理被称为。投票权取决于投资资本的数额。如果一个人拥有50%以上的股份,那么他对公司拥有控制或控制。

他举了一个例子,如果目前是国有企业的一部分的Pertamina后来变成一个由10人组成的合作社,那么Pertamina将仅由10人拥有。

「嗯,现在印尼人没有佩尔塔米纳吗?没有。现在,Pertamina是Persero,PT的形状;100%的所有者是印度尼西亚。曼迪里超过50%属于他印度尼西亚。这就是为什么我说这违反了宪法,如果我们合作所有国有企业,“皮特说。

与此同时,国有企业部长(BUMN)Erick Thohir表示,国有企业的解散只会导致印度尼西亚的新失业,因为多达160万人是国有企业的雇员。

“这种观点确实具有讽刺意味。如果你想被解散并被合作社取代,那么当每个人都需要工作时,它就等于引发新的失业,“他在2月4日星期日在雅加达收到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他说,国有企业员工已证明自己是印尼经济发展变革的推动者,目前增长率已达到5%。

据他介绍,2023年所有国有企业都产生了印度尼西亚历史上最大的股息,达到82.1万亿印尼盾,因此从国有企业获得的利润已成为该国经济增长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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