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RI)的监察员发现,贸易部(Kemendag)涉嫌管理不善与签发Bawang Putih进口许可证(SPI)有关。这一发现始于2023年2月向印度尼西亚监察员投诉的社区报告。

“所谓的管理不善是因为外贸总局没有按照2022年第25号贸易部长条例的规定履行其职责,该条例涉及对2021年第20号贸易部长关于进口政策和条例的条例的修正案,”印度尼西亚监察员Yeka Hendra Fatika在雅加达说,周三,10月18日。

Yeka说,贸易部至少对商品SPI的发行进行了5次管理不善。

首先,法律义务的无视和贸易部外贸司司长拖延。在文件宣布完成后,SPI Bawang Putih的积极虚构5(五)天没有运行,按照2021年第20号贸易部长条例规定的程序。

其次,存在超出权限的指控。在Bawang Putih SPI的发行中,有理由在根据第7/2014 jo PP 29/2021 jo Permendag 25/2022 jo Permendag 20/2021号法律授予他的领域或授权材料范围之外实施Bawang Putih SPI的行动中使用正当化。

Yeka说:“第三个发现是,在投诉人发行Bawang Putih SPI时,存在长期延迟,在根据要求宣布文件完成后,该延迟远远超过了五(5)个工作日的服务期限。

第四,在Bawang Putih SPI的发行中发现了程序上的违规行为,以贸易部长(Mendag)首先作为批准申请的基础需要考虑的形式增加了程序阶段。

“最后,在Bawang Putih SPI的发行中发现了歧视,Bawang Putih SPI的发行处理方式不同,与首先宣布完成(第一,第一服务)的SPI Bawang Putihnya发行的申请顺序不一致,”他说。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监察员评估说,外贸局局长(达格鲁)在发行大蒜SPI时犯下了违规程序。

此外,据说达格鲁总干事还增加了颁发SPI的程序的各个阶段,其形式是贸易部长需要首先考虑,作为批准申请(包括进口批准)的基础。

因此,Yeka敦促贸易部立即撤销贸易部外贸司司长第31/2023号条例,该条例涉及实施大蒜进口政策和条例的技术准则。

“监察员认为,在Permendag No.20/2021中,向贸易部长报告以获得SPI批准的机制是未知的也不受监管。总干事的规定如何可能违反部级法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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