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惹—合作社是能够支持人民经济的商业实体。合作社的存在可以通过提供商业信贷来改善社区的经济。那么,建立合作社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1992年关于合作社的第25号法律,合作社被定义为由一群人组成的商业实体,其活动基于合作社原则以及以家庭为基础的人民经济运动。

VOI从中央统计局官方网站援引,2021年印度尼西亚活跃的合作社数量为127,846个。这一数字比前一年的127 124人有所增加。

2021年,合作社贡献了全国GDP的5.1%。今年,合作社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预计将增加到5.5%。

合作社的类型

根据1992年第25号法律,合作社按业务类型、成员和级别加以区分。

在该法第15条中,根据合作社级别划分的合作社类型包括:

初级合作社 二级合作社

同时,根据其成员资格,合作社的类型是:

公务员合作社 村单位合作社 市场合作 ( 科帕斯 )

根据业务类型,合作社的类型是:

储蓄和贷款合作社 消费合作社 全商合作

在印度尼西亚建立合作社的要求

建立合作社的要求在2018年第9号合作社和中小企业部长关于合作社实施和发展的条例中作了规定。

在条例第10条中,建立合作社的条件包括:

初级合作社由至少20(二十)人建立,他们具有相同的经济活动和利益; 二级合作社由至少3(三)个合作法人实体建立。

创始人或创始律师以书面和/或电子方式向部长提交批准合作社成立契约的请求,并附上:

合作社成立契约两份,其中一份盖有充分印章; 成立合作社的会议记录,包括授予申请批准的权力(如有) 资本存款证明信,至少是本金存款的金额 合作社业务活动的初步计划。

对于会议记录,必须填写以下文件:

出席机构会议名单; 根据出席名单的创始人身份证复印件 创始人授权书 与要开展的业务领域相关的机构的推荐信。

特别是对于二级合作社,文件如下:

一级合作社和/或二级合作社成立的会议记录和授权书的结果 关于批准二级合作社和/或二级合作社潜在成员的法人实体的决定 有效的纳税人识别号 (NPWP)。

建立合作社的阶段和程序

在Permenkop和UKM 2018年第9号中,提到了建立合作社的阶段,包括:

制定建立合作社的计划 将所有计划和咨询提交给中部地区和机构 与所有潜在成员举行合作建立会议 验证要建立的合作社的名称 申请批准成立合作社的契约 核实申请成立合作社的文件 遵循西斯明布科普的机制 认可建立合作社

这是有关建立合作社的程序的信息。愿有用!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