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税务总局(DGT)已对电子系统贸易(PMSE)征收增值税(VAT),即9.17万亿印尼盾的数字税。该金额是从 2020 年到 2022 年 10 月 31 日收取的。

DGT的推广,服务和公共关系总监Neilmaldrin Noor表示,税收来自111家指定企业。

Neilmaldrin在11月8日星期二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这一数额来自2020年的7314亿印尼盾存款,2021年的3.9万亿印尼盾和2022年的4.53万亿印尼盾的存款。

数字业务参与者征收增值税符合财政部长条例/ PMK-60 / PMK.03 / 2022。该法规规定,被任命为税吏的PMSE业务参与者必须对他们在印度尼西亚销售的外国产品按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此外,Neilmaldrin说,被任命为PMSE增值税征收员的商业行为者必须对已征收的税款提供增值税征收证明。

“收款证明可以是商业发票、账单、订单收据或其他类似文件的形式,其中提到增值税的征收和付款已经完成,”他说。

DGT表示,未来它将继续在传统和数字商业参与者之间提供平等的机会(公平竞争环境)。

一种方法是,即继续任命销售产品的PMSE业务参与者,以及向 符合标准的印度尼西亚消费者提供外国数字服务。

有关标准,即与印度尼西亚买家的交易价值每年超过6亿印尼盾或每月5 000万印尼盾。还需缴纳增值税PMSE的标准,即这些活动在印度尼西亚的交通量每年超过12,000或每月超过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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