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财政部税务总局(DGT)报告称,实施金融科技和加密税对支持国家收入非常有帮助。

税务局局长Suryo Utomo表示,金融科技税于2022年5月1日生效,并于2022年6月开始支付,已成功在国内获得收入744亿印尼盾,从国外获得328亿印尼盾。

与此同时,加密税也在同一时期生效,在国内收取了607亿印尼盾,非国库增值税为659亿印尼盾。

“金融科技税和加密税是实施协调税收法规(HPP)法的一部分,作为政府监管改革的一部分,”他在10月6日星期四引用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Suryo解释说,截至2022年8月,整体税收收入同比增长58%,达到1,171万亿印尼盾。

这个数字包括661.5万亿盾的非石油和天然气所得税,441.6万亿卢比的增值税和增值税,55.4万亿盾的石油和天然气所得税,以及13.2万亿盾的联合国和其他税收。

与此同时,所有类型的税收都经历了积极的主导性累积净增长。所得税21增长21.4%,PPh 22进口增长149.2%,个人所得税增长11.2%,企业所得税增长131.5%,所得税26增长17.2%,最终所得税增长77.1%,国内增值税增长41.2%,进口增值税增长48.9%。

最后,从2022年4月1日开始的增值税税率调整的影响来看,2022年4月新增增值税收入1.96万亿印尼盾,2022年5月5.74万亿印尼盾,2022年6月6.25万亿印尼盾,2022年7月7.15万亿印尼盾,2022年8月7.28万亿印尼盾。

Suryo总结说:“1月至8月期间税收收入的优异表现受到商品价格上涨的趋势,经济扩张性增长,2021年财政激励措施导致的低基数以及实施HPP法的影响的影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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