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中央政府已正式将矿产和煤炭开采企业(Minerba)许可的一些权力授予省政府。

该决定载于2022年关于采矿管理授权的第55号总统条例。

矿产和煤炭局局长Ridwan Djamaluddin表示,这项总统法规是在实施2020年第3号法律的框架内制定的,其中中央政府的部分权力下放给省政府,以实施良好有效的治理。

“在这个代表团中,上述规定将继续像以前一样运行,”他在4月19日星期二引用的虚拟新闻发布会上说。

Ridwan强调,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正在与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协调,以便过渡顺利进行,不会造成混乱。

“不要让这项总统条例的实施造成许可混乱。我们目前正在安排即将到来的许可证,我们目前正在处理它们。但是,省政府将继续这一进程将有时间限制。请耐心等待,政府无意拖延。我们正在做的是使过渡期根据本总统条例的目的和本质顺利进行,“里德万继续说道。

授权自2022年4月11日起生效。中央政府在执行2022年第55号总统令的背景下,立即与省政府和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协调。

“我们希望代表团实现其目标,即矿产和煤炭开采治理不会减少,一切顺利。最重要的是公众获得最好和不间断的服务,“Ridwan重申。

总统条例基本上将中央政府的权力下放给省政府,为非金属矿物,某些类型的非金属矿物和岩石群体颁发采矿业务许可证(IUP)。

除IUP外,还以岩石采矿许可证(SIPB),人民采矿许可证(IPR),1省的采矿服务商业许可证(IUJP),运输和销售许可证以及销售非金属矿物,非金属矿物某些类型和岩石的销售IUP的形式授予其他许可证。

在授权许可的同时,还授权授予和确定非金属矿物的采矿业务许可证区域(WIUP),某些类型的非金属矿物的WIUP和岩石的WIUP,确定非金属矿物,某些类型的非金属矿物和岩石的基准价格。提供与授权相关的建议或批准。

还下放了对已颁发许可证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力。关于监督,在进行监督时,总督指派一名采矿检查员和采矿监督官。

“在这种情况下,采矿检查员只在能源和矿物资源部的矿物和煤炭总局,一些监督官员目前仍在矿物和煤炭总局。如果没有监督官员,总督作为中央政府的代表任命一名官员,执行监督开采方面的职能,所以这是地方政府可以决定的“,矿产商业指导主任Sugeng Mujiyanto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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