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政府通过财政部(Kemenkeu)决定取消对补贴的3公斤液化石油气产品的增值税(VAT)。

财政部法规(PMK)第62/PMK.03/2022号关于交付某些液化石油气的增值税(PPN)中对此有所说明,以实施2021年第7号法律关于统一税收法规的规定。

"补贴3公斤液化石油气的增值税仍由政府承担,"财政部税务总局增值税法规分局局长Maria Wiwiek Widwijanti在4月6日星期三的官方声明中表示。

根据Sri Mulyani的下属的说法,最新的PMK还规定了对未补贴的价格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其中增值税由买方支付。

Wiwiek举了一个例子,通过代理商或基地将液化石油气从Pertamina分发给消费者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征收的增值税是根据代理商或基数的差额或保证金征收的。

例如,差额或代理商的保证金为每3公斤液化石油气1,000印尼盾,则增值税为关税的1,000倍。

"这是因为3公斤液化石油气的价格,HJE已经在Pertamina商业实体层面收集。因此,差额是征税的基础,税率仅为差额的1.1%。所以可以看出,征收的只是很小,以后会强加给消费者,"他说。

Wiwiek还提醒说,根据每个地区的州长,市长或摄政王的规定,每个地区的3公斤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可能会有所不同。

"这是因为在确定3公斤液化石油气的零售价格时会考虑运输成本和其他成本,"Wiwiek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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